公共圖書館是地方的知識門戶,提供個人及社團終生學習、獨立判斷及文化發展的環境。
【摘自:國際圖書館協會聯盟/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公共圖書館宣言》,1994,2016年9月5日】
“有買趁早,手快有,手慢無!”這是很多支持新中圖方案的朋友的說辭,仿佛今天不要舊法院選址,明天就沒有機會再建了;今天不立刻興建大規模的新中圖,澳門文教事業就無發展了!當然,任何規劃本身都涉及博弈,然而,是否可以為求一個表面結果就草草出台?
雖然根據國際指標,圖書館適宜建在市中心,然而,那是否代表,它必須建在一個人流和車流都需要管制的商業旅遊區?一個城市的人流大量集合在同一區,只會出現一區飽死,而他區餓死的局面。連城規會委員胡玉沛也認為,澳門現時的城市規劃和公共設施有錯配現象──“應有的地方無,唔應該有嘅地方佢就偏偏去咗嗰度。”中區商業機構林立,平時交通擠塞的問題已經很嚴重,當局居然仍要在該處建一個客流量每日八千人的大型圖書館文化藝術綜合體,加重該區交通負擔之餘,又無助帶動他區的發展。
不難發現,很多支持者都抱着“人有我有”,打造“旅遊新地標”的心態,仿佛圖書館就是展覽館,顯示小城有文化,而圖書館最大功能就是供遊人觀光、拍照、休憩那樣。吸引遊客無疑是一種利處,然而造得再美的電飯煲不便於煮飯,還算是好飯煲嗎?
根據各國圖書館白皮書,圖書館的核心功能是建立良好的社會氛圍,培養本地人文素養,其功能排列的次序是:教育、文化、資訊、休閒。所以,我們在新中圖書館選址上,應優先考慮方便市民前往和聚集的地區,而非旅遊商業中心──在假日需要人流車流管制的地區。針對現行方案,即使他日旅客如雲,也無法發揮中央圖書館最核心的文教功能。
新中圖的好,新中圖需要做,這相信是很多文化界朋友的共識。然而,“建新中圖”不同“買棵菜”,實不宜“貪快、貪就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