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文學與國文敎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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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一種落實在歷史傳統與生活環境的文學藝術,都可能賦予本土的意義,它是可以超越族群、跳脫政黨格局的……進而啟迪一種感同身受的情懷,激發生死與共的認同。

【《臺灣文學與國文敎學》,作者:許俊雅 ,人文及社會學科敎學通訊,一九九八年十月】

不知何時起,澳門任何活動都愛加上 “愛國愛澳”的名目,每次學生為活動寫講稿,總會羅列一堆 “行貨”,如:奧運得金多少、太空人業績怎樣、賑災捐款如何等,於是我會要求他們學溫爺爺,感悟一下中華文化,說些眞實感人的話。而愛澳呢?就更空洞了:澳門本身很少榮譽,又無大災難,至於學習,不外就是社會與公民。有一次,學生為愛國愛澳活動寫講稿,95%的內容都是關於中國,我問他 “愛澳呢?”,他輕佻以對:“澳門是中國的一部分,愛中國就等於愛澳門!”眞實的原因是——他不知道甚麼叫愛澳。有時帶學生去香港做辯論交流,發覺澳門學生對香港的了解甚至比澳門還多,在文化認同方面則更甚,情況令人唏噓。

其實, “愛國愛澳”不過是個口號,即使推出 “國民敎育”也未必能解決問題之根本,因為人民對一地之感情,往往不建基於功德和數字,而是對文化的深層認同。我經常和學生說,硬材料不過是歌功頌德,只有探求文化,寫出眞情實感,演辭才可動人。文化當中最能立體呈現生活形態,予以文化共鳴的部分就是文學—— “它是可以超越族群、跳脫政黨格局的”,是培育人民本土歸屬感之根本。

如果,本土文學有助澳門人建立自身的文化認同及歸屬感,其推廣的意義便不是表面的“畫龍雕花”,而推廣工作也不應是少數人在 “玩泥沙”。社會人士說 “我們需要熱血作者”,但作者忙於推廣何以有空創作?作者又說 “我們需要熱血敎師”,但敎師在固有課程指引下,內容基本動彈不得,又有何空間添加內容?文敎建設從來不是少數人的事,文化部門如何有計劃地發展本土文學?敎育部門如何透過課程指引引入相關內容?都是文學刋物資助背後,更需好好思考和規劃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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