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獸家長”的力量
在華人教育傳統下,學校與家庭有明確的分工,彼此是兩個互不相干的領域。近年,教育改革多強調家校的合作關係,家校之間由從前的分工而不合作,逐漸發展成合作、協作、以至互補長短的夥伴關係……提出家校協作有六個類型,包括:親職教育、輔助子女在家學習、學校與家長溝通、家長參與義務工作、家長參與學校管理決策、以及學校與社區協作。這六類型家校協作成為美國家校協作的國家指標,且更於1998年成為新加坡全面推動家長參與的藍本。
【《家校合作與家校信任的建立》,作者:何瑞珠,《教育學報》,二○○九年】
“怪獸家長”一詞原生於在日本,意指自我中心,喜歡投訴學校或予以無理要求的家長群。後來香港作家屈穎妍以此現象為題出版《怪獸家長》系列,並將其“畸形家教觀念”發揚光大,以至家傳戶曉。為了探討此一問題,早前香港某親子教育團體組織了兩岸四地親子論壇。本人有幸參與其中,感受猶深。
主講者以教育界居多,大家的視角自然都放在“怪獸家長”對學校權力的動搖方面。筆者曾經是被奪權的教師,現在又成為家長,不免百感交集。當教師的年頭,誰會喜歡“愛投訴”的家長?但自己一旦成為家長,又不免有很多不同於學校的主張——說還是不說?爭還是不爭?每當掙扎,我會傾向選擇諒解老師,然後自己和孩子將就調節了事,很有各家自掃門前雪的愧疚感。作為教育界,是否也有諒解父母的心——給予家長適當的指導,或從體制上予以讓步,給家長一個公平、公正、公開的渠道去求變,且以此作為自我完善的動力?
“怪獸家長”對多數人來說,是一種嘲諷和批評,而對我個人來說,卻是一種自省——為人家長的能力不是與生俱來的,其實我們每個關心孩子成長的家長,都有機會成為怪獸家長。人們只看到“怪獸家長”偏執的錯,卻總是忘了——關注孩子成長的父母,本質不壞,而且“怪獸家長”還多數出於社經背景偏高的家長群。如何把負面現象化作能量,推動家校互動,共建民主校園,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