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記:
幾星期前答應了今天晚上要做個作業演講,可是講稿一直沒有下筆,因為上班忙正事,下班忙看球,還想學人提筆寫小說,自然就沒有心思寫散文了!醜婦終需見家翁,這陣子為院長準備書市嘉年華的講稿,找了些"樂活"的資料,覺得有趣,便隨意在網上找了些照片,吹吹水高興一下,說得不好,請別見怪!
正文:
這次主題是幫勢添威,為了隆重其事,我找來一些道具,看!這是我最愛的小道具錘子,是不是很威風?還有我這件戰衣,是不是很有特色?你猜我今天是什麼角色?……我是判官!可不是法庭的判官,而是快樂的判官!今天,我為大家判決的案件就是"快樂"!
哲學家亞里士多德說“生命的本質於追求快樂的生活”,但什麼才是快樂呢?
首先看看個案一,我們看以下照片:
這是什麼?對!這是超級豪宅,你希望住在超級豪宅嗎?當然希望!你認為住在裏面的人快樂嗎?……我們再看看下面那一組:
相對於上面一組,這是窩居了吧!住在這裡的人一定沒有住超級豪宅的人那樣快樂吧!
但如果我告訴你,住超級豪宅的人是她──一個迷信風水的深居怨婦;住窩居的人是他們──住在同一個平面中,快樂生活的一家老小,你會否改變初衷?
再來是個案二,你認識以下的人嗎?
左邊的人是前是第27任港督衛奕信!在整個香港回歸談判的過程中,衛奕信都是一位極其重要的見證者。右邊的人大家都認識,他是現任港督曾蔭權.大家認為,誰的管治讓你感覺更快樂?……我對政治所知不多,其實我是不知道,我只知道兩位領導人都不是一人一票選出的,但我肯定很多香港人見到曾蔭權的政改方案是不快樂,覺得他行動不是"起錨",而是"超錯"!為什麼同樣沒有選擇權,過去可以平靜接受,今天卻是如此不快?
今天,我不是在評定絕對的對與錯,而是在不違倫理道德的情況下分析,快樂的奧秘.快樂不在於客觀環境的賦予,取決於個體的心理狀況,近幾十年,心理學家將之稱為"幸福指數",在主觀幸福感與社會心理體系之間的密切聯繫中,我嘗試找到判斷:
第一,快樂不取決於物質,而是取決於其生活的本質。那就可以解釋到,為什麼豪宅的擁有者未必比窩居,甚至沒有物業的人活得快樂。
第二,快樂取決定個人的期望指標,如果人們意識到的自身所得高於他們的預期目標,那麼,便會產生強烈的幸福感;反之,如果人們意識到的自身擁有低於他們的預期目標,那麼,則不會有幸福感可言。港人的失望來源於過高的期望,如果他們可以比照一下連宣誓稿都讀不好的澳門特首,他們對曾先生的滿意度或許要高一些吧,那麼能不能達到政治理想便沒有想像中那麼難受了,是不是?
今天,我在這裏說上幾分鐘,不是要利用我判官的身份愚民,事實上,判官只是造就講題的趣味性,沒有人有資格去當你快樂的判官。我只希望帶給大家一個訊息,名利和理想可以追求,但不能強求!當你放眼世界,嘗試從更寬廣的角度感受生命,認識到自身的不足只是“滄海一粟”,並能以無限的胸懷去對抗有限的困難,生活便能怡然自樂。最後,我以世界上第二富巴菲特的話作結,希望與各位共勉:最快樂的人不一定擁有最好的東西,他們只是珍視人生路上每一樣擁有東西,讓我們選擇這樣一條生活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