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關大比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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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我們不可能去認證每一項訊息,但至少面向對自己“重要的”以及自己“關切的”議題時,應該要抱持好奇、懷疑並檢視自己所接收到的資訊,然後以自身立場去判斷和思考,而不是留給他人替你決定。

    【摘自:〈關於“偶像人設”,你不知道的事——從“公關包裝”、“輿論操作”視角,談王力宏事件〉,楊永苓,二○二一年十二月】

作為辯論愛好者,王力宏事件對我最大的吸引力不是“真相”,而是人們對“公關技巧”的反應。其實王力宏召妓之事過去也有傳聞,他在訪問中也曾大方承認自己有陰暗面,只是過去公關偶像人設做得太好,沒有人相信。

同樣的執迷可見於公眾對李靚蕾的同情,最有趣的莫過於被“蕾神之錘”迷倒之後,總會讚嘆“作文能力很重要”,彷彿李之所以得到同情,單純是因為文筆好那樣。其實“蕾神之錘”也是充滿公關技巧的,你獨立看其文字時的確無懈可擊,然而,事實勝於雄辯,冷靜下來審視現實,便發覺某些內容言過其實。

首先,李在愛情中弱小一方的自我人設,和她信中的精明強悍形成了強烈反差,就算當她在愛情中失勢,也絕非文中描述的無助家庭主婦模樣,因為她之後親口承認婚後有協助王的公司,且有共同收益;第二,為保障孩子的生活質量,離婚後需繼續聘用司機、傭人、廚師等,也就是說,李根本從來不是信中所指無依無靠的家庭主婦,而是過着名門闊太的生活。此外,她一方面強調“不要贍養費、能夠獨立生活和養育孩子”,最後卻說會透過法律程序爭取應有利益……可見李的文章,完美公關技術一點不遜於王的團隊,有台媒更指李就是王之前的公關。

“成也公關,敗也公關。”公眾對公關人設的迷信,什麼時候才醒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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