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趣班”之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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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倫一回家就扭開收音機,全天候播放古典音樂……一睜眼醒來,就開始嗶哩吧啦傳道解惑。每周到博物館朝聖是例行公事,他尚嫌不夠密集,還要把握每次散步機會:經過工地就上物理課,解釋槓桿原理;遇罷工抗議,就講勞資關係……女兒果真成為天才,五歲讀畢《大英百科全書》,十六歲大學畢業(主修數學),十八歲得博士學位後加入IBM,成為卓越的電腦工程師……亞倫所謂的“完全浸淫教育法”有一個代價:也許小時候已聊完一輩子的話,伊迪絲長大後沒有再跟爸爸交談,而根據十年前的報道,八十多歲的亞倫貧病交纏,正靠救濟金度日。

    【《天才兒童煉成法》,作者:馮睎乾,《蘋果日報》,2015年6月12日】

“不愉快的童年”近日成為報章上的熱門議題,不知為何“興趣班”首當其衝成了罪魁禍首,無論是辦“興趣班”或是“幫孩子安排興趣班”都可以被扣上一頂“逼孩子學習的帽子”,更有網絡文章直指辦興趣班的商戶“利字當頭”,一衆排隊報興趣班的家長“喪心病狂”。另有熱心人士親自設計“暑假親子活動清單”,勸人拒絕再玩“興趣班”。最可憐的莫過於“非洲鼓”,明明是純開心玩樂的小玩意,因為出現在剛考上名校的“不快樂小孩”的學習清單中,馬上淪為“童年毒藥”。

“興趣班”真的如斯可怕?當然不是,無論何種形式的興趣班,包括:政府辦的、學校辦的、社團辦的、商人辦的,都統稱“課餘活動”,活動形式或有不同,但功能相類──開心玩樂,學點課外的小才藝,讓孩子將來有個愛好,生活有點寄託。今天何以變作“童年毒藥”?一切皆因有人濫用所致。過猶不及,任何事物超過了合適的用量,都會招致苦果的,“興趣班”不是唯一。如同引文,親子教育也可以走火入魔。再萬能的家長也取代不了社群互動,而“興趣班”就是那個可以讓孩子和其他人開心學習的地方,適度為之則可。

彩虹的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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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來尋我時  尋我不到

    因而洶湧着哀傷

    他走了以後  我才醒來

    把含着淚的三百篇詩  寫在

    那逐漸雲淡風輕的天上

    【《彩虹的情詩》,錄於詩集《七里香》,作者:席慕蓉,作家出版社,2010年9月】

那一年,她離開了,什麼都沒帶,身邊只有那低下頭的同路人。

臨行的時候,她塞給我一份沉甸甸的禮物。

“我走了,來不及參加你的婚禮,留着做個紀念吧。一定要幸福呵!”她淡然地道。

我疑惑地點頭,很想開口發問,但想起她在電話裏的忠告,我住口了,看着她們在人群中消失。

“那會是誰呢?”離開的時候,未婚夫問,我這才猛然醒覺──她就這樣走了,什麼也沒說,就連自己的伴侶也不好意思介紹。那個“她”就是她的戀人吧,已經五年了,還記得讀大學的時候,她說戀愛了,之後卻從未在人前提起過自己的戀人,總推說不方便,也許就是“她”吧,我很為自己的粗心大意而懊惱。不久,我結婚了,她也結婚了──她說出走是為了逃避家人的責難,更是為了尋找那片容得下她們的土地。

那一天,我出席了她簡樸的婚禮。儀式是在家中進行的,沒有很多賓客,只有見證人和我們幾個好友,本來氣氛還算祥和,突然傳來某人的來電,只見她的伴侶在一角暗暗垂淚,最後說了一句“媽媽,我對不起你!”,那一刻,場中每個人的心都在下雨。哭得最傷心的自然是她,因為,她媽媽說“走了,就永遠不要回來,生了這樣的女兒是前世作的孽!”那種淒然和我那被祝福的陽光燦爛的婚禮,成了強烈的對比。

“無論是陰雨或是天晴,生活還是要過的,幸好還有她。”身在異地無人、無物、無工作的她樂觀地和我道別。我點點頭,不敢直視她,只在轉角的玻璃門倒影內偷看她們的身影──細細的、柔柔的,燈光下,如彩虹的水影在盪漾,一如今夜面書的虹潮。我按下鍵盤,給遠方的她們/他們送上一份小小心意──一定要幸福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