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在冰冷的季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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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異常冰冷的人,所以,一直希望找尋一雙異常溫暖的手。可惜,他不是!

他是冰冷的,由我第一天與他相約就知道——我們在網上相識半年,然後不約而同地去看一場舞台劇。儘管是相鄰,我坐在我的角落中思考,他坐在他的角落中大笑,笑聲像小王子那樣清脆悅耳,卻明顯沉溺於自己的世界。完場的時候,他走得很急,我想,一定有某朵玫瑰在某星球上等他吧。然後,我向他揮手,一如曾經被馴養的狐狸,依依不捨地送他,與他幸福的告別。

我準備把那堆一直想給他看的書,以郵寄的方式給他。其實我是明白的:“守望”的最終意義是“守”,而“望”可以站得很遠。他竟然冷冷地拒絕了我,“不好!那太沒意思了!”他在冷空氣中的回覆異常冷淡,及後卻燃起點點星火——“我本周買了舞台劇的票,鄰坐仍沒有人;下周要去的演唱會仍沒有伴……你到時候可以給我的。”“哦……”我始料不及,頓失方寸。

更始料不及的是,等不到舞台劇和演唱會,隔天,我們就約會了。站在亞馬喇前地的巴士總站,風吹得有點冷,而他來得有點遲,不,其實他沒有遲到,只是我早來了。“冷嗎?”他把自己很厚很厚的圍巾捆住我的頸,還有我的心。我暖得不能呼吸了,同時卻感覺到他的手在發抖。“你更冷吧。”我把圍巾還他,他冷淡地拒絕了,“我本來就冷,習慣了!”“哦!”我冷冷地回了一聲。其實“本來就冷,已經習慣”的人,不正是我自己嗎?基於同理心,我把自己那比較單薄的圍巾脫下來,說,“我們交換吧!”然後,空氣中揚起了溫暖的笑聲,以及我們共震的體溫。

“我們拍張合照吧!”我提議。沙灘很黑,而他自拍的技巧又很笨拙,最終只能拍下兩個黑影,彷彿只有兩雙閃亮的眼睛。不!還有他那閃着小王子般天真笑容的潔白牙齒。“我帶你去看我釣魚的地方,好嗎?”他提議。龍爪角的路太黑了,我下意識地拉着一隻溫暖的手,也許他也一樣,只見兩隻來自不同星球的手,在空氣中摸空了幾回,終於還是找不到溫暖的交點。也許,他習慣等魚兒自己上釣吧,如同我一直期待有人送來熱情的懷抱。

“今天真的好冷!”他說。兩個冰冷的人由黑沙徒步走到竹灣,怎麼可能不冷?然而,心仍是暖的——當你想起一個如此冰冷的人,仍然願意與你在冷風中並肩同行的時候;當你知道他明明家住路環,卻仍然願意趕去亞馬喇前地巴士總站出發的時候;當你了解喜歡垂釣的他,願意主動把你托在掌心的時候。

竹灣不同於黑沙,沒有廣闊的海岸線,海灣只是一個小小的驛站——供人和船休息的地方。我們的心停泊於此,可以抹走虛空的冷,樹蔭為我們擋住了寒夜的燈,然後,月色在石櫈的泥地上,畫下輕晃的連理枝——月光如黑夜的火,我們在火中取暖,他的懷抱仍舊冰冷,而冰冷的雙唇卻在我同樣冰冷的唇上鑽出了火……二○一五年最冷的一夜,我戀愛了。我依然是個異常冰冷的人,他也是。而我們卻竟然在冷空氣相互廝磨中生成了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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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辯心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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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

    【摘自:《論語》第一章,作者:孔子的弟子及再傳弟子;創作年代:約西元前540年~前400年】

“尋求認同”是人活着最自然的心理需求,然而,一千個人眼中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要得到別人的認同並不容易。心理學告訴我們,人受着成長經驗的限制,以及生活目標的不一,便會形成分歧,而解決分歧的最有效方法,不是爭論,而是尋求理解。什麼是理解呢?多數人認為,那是個相互游說的過程。

“我希望自己口才好啲!”

“我希望自己吵架叻啲!”

這是很多學生參與辯論活動的目的,也是坊間對辯論的泛印象,然而,針鋒相對之後,辯論真的就能戰無不勝嗎?非也。因為以言語壓倒別人容易,要對方心悅誠服卻很難,常言道:“為了場交,輸了個家,值得嗎?”所以,家不是講理的地方,至愛不是辯論的好對手。廿多年來的辯論生涯,讓我學懂的不是戰無不勝,而是明白到“理解”的真諦:“君子和而不同”,“理解”是並存而非同化,是尋求思考而非辯出真理。

“尋求認同”不僅僅是尋求他人的認同,更重要的是“自我認同”,西方心理學認為,自我認同不是相信自己永遠是對的,而是個體依據自身經歷反思性,從而形成自我意識。“自我認同”假定了反思性知覺的存在,也就是說,自我認同不是一個固定的答案,而是一個動態的發展歷程。

由此可見,“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人得不到理解而不怨恨,不也是君子嗎?)一語所強調的,不單單是守禮,更多的是一種思辯心法:如果,我們了解到分歧的形成和思考的流動性,我們便不會在意別人此刻的誤解,因為事實勝於雄辯,公道自在人心;如果,我們了解到分歧的形成和思考的流動性,便會明白此刻的執念仍具可塑性,對方的觀點將打開我們思考的盲點,從而完善自己。如果,我們了解到分歧的形成和思考的流動性,便會感恩願意給我們逆耳忠言的好對手和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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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交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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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之所以寫信,是因為當我打電話給你,隨時可以被掛斷,但是寫信不會,你無法掛斷那些信。

    【摘自:《收信快樂》,澳門曉角話劇研進社,2016年2月3日】

“五十年了,我從來沒有像愛她那樣愛過任何一個人,而且我知道,我再也不會那樣去愛一個人了。”這是《收信快樂》男主角對一段五十年的苦戀的總結。與其說他終此一生地愛着收信的女主角,倒不如說他終此一生地愛上了以書信方式聯繫着靈與慾的感覺吧。寫信是快樂的,因為我們可以在當中很完整地表達自己的所思所想,而不需要面對對方的反應,如同我們一廂情願地以自己喜歡的方式愛上一個人,卻不在乎這種愛於對方是否快樂一樣。

如果說,“寫信”是快樂的,那麼“收信”呢?我想“收信”也是快樂的,當你願意全心全意地了解一個人最完整的情感的時候,然而,收信的女主角並不是快樂,因為她更想收到自己所期望的答案,她會說:我不是想聽這些,我想聽到你的感受,諸如控訴生活,為痛苦而咆哮等。然而,男主角並沒有她期望的那些感覺,於是她失望,甚至背叛,而最終不能丟失的,是那份矢志不渝的依靠——一個永恆的傾訴之途。

我確信,男女主角是曾經相愛的,縱然他們都無法放下自己的期望。也許,我們都會為他們的執迷而惋惜,然而,現實生活中,我們不也扮演着相類的角色嗎?我們總是期望對方愛上完整的自己,卻又無法接受完整的對方。我們在相互幻想中猜度對方,然後失望、自責、無助,直至彼此錯過,抱憾終生。

兩條平行線是無法找到交點的,即使彼此永恆相對。“寫信”與“收信”本身就是締造交點的過程。溝通不僅是單向輸出,更無可避免地出現衝突,而是否可以交流達至融和,在於我們能否為對方放下多一點點、靠近多一點點、接納多一點點。即使未能完全做到“愛爾所愛”、“想爾所想”,也願意“知爾所知”、“痛爾所痛”、“憂爾所憂”。相愛容易,相處難。和而不同,相知相惜是一種愛的境界,也是對愛最大的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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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走與茶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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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曾經愛過你:愛情,也許

    在我的心靈裡還沒有完全消亡,

    但願它不會再打擾你,

    我也不想再使你難過悲傷。

    我曾經默默無語、毫無指望地愛過你,

    我既忍受着羞怯,又忍受着嫉妒的折磨,

    我曾經那樣真誠、那樣溫柔地愛過你,

    但願上帝保佑你,

    另一個人也會像我一樣地愛你。

    【《我曾經愛過你》,作者:普希金;翻譯:戈寶權;創作時間: 1829年】

“一杯茶,人走開了,自然慢慢地就涼了,冷了。”

人走茶涼,是一個常用的成語,寓意世態炎涼。在日常用語中,多用於貶義,而情深的友人一句:人可走,茶不許涼。帶着一份單純的對愛的忠貞和倔強,教人深深感動。然而,人世間,能如此深情者又有幾人?在職場,人走茶涼自是正常不過的事,而在情場呢?誰不感恩有人為自己守望斷腸呢?毫無疑問地,被愛是幸福的。然而,在愛與被愛之間,我更期望愛人可以“人走茶涼”。如果有天自己先走了,留下愛侶孤單一人,誰照顧他?誰關愛他?該涼的就涼了吧,人都走了,為伴侶留一點愛的唯一方法是:把位置留給另一個愛他的人。

本來,人走茶涼是天經地義之事,然而,世事卻往往是:人尚未走,茶就已經涼了。因為人尚在的時候,所有的相伴都變得理所當然,熾熱的愛冷了,空餘一個位置,誰坐着也無關痛癢。世間多少婚姻,就建基於這種心態,山盟海誓易說,婚姻關係締造過後,空餘一腔冰冷──不是已經給你名份了嗎,還想怎樣?孩子都為你生了,還想怎樣?曾經熱戀的愛侶,一下子就成了冰冷的合伙人。人既然一直都在,誰在乎茶涼不涼?

“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年少的時候,我曾經質疑過這段膾炙人口的廣告辭,因為“天長地久”幾乎是每個少女對愛情最單純的渴望。隨年漸長,我當然也期望愛情“天長地久”,然而,如果守着的不過是“天長地久”的寒冬,還不如“人走茶涼”吧。

不需要“人可走,茶不許涼”,人在茶暖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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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承受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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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前動物權益組織Four Paws走訪歐洲最大的羽絨毛生產國匈牙利,目睹工作人員不顧鵝隻疼痛流血,慘叫聲不絕,抓起鵝的腳或翼即生剝鵝毛。一個月後,鵝毛又重長出來,商人不斷重複這種殘忍的生剝手法,牟取利潤。

    【《綠色生活:識着未必揀羽絨》,作者:李佩雯,明報副刋,2015年1月4日】

“輕飄飄、軟綿綿的,掛在身上如同無物,卻又渾身暖和——我穿着零負擔的紫紅色羽絨,踏在白色的長城上,感覺自己變成一朵紫紅色的雪花。”那是我擁有的第一件羽絨衣,是回歸那年,帶學生去北京交流時買的。

那些年,旅行並不普遍,特別是穿州過省的。中學畢業旅行是我人生的第一次遠行,老師叮囑我們去買羽絨衣禦寒,很多同學也因此有了人生的第一件羽絨衣,但我沒擁有,因為矮小的我試穿的時候,彷彿變成一個笨重的大雪球。“成個波咁,我怕你會係長城轆落嚟!”妹妹看着發笑,媽媽本想堅持保暖的原則,但一看價錢,竟比相同份量的棉衣貴兩倍,最後決定將貨就價,買下一件據說是“更好看、更便宜、回澳使用機會更大”的夾棉大衣。為了防寒,媽媽還給我準備了大中小不同厚度和層次的衣物,讓我倍感溫暖。不幸地,登長城的那天下雪了,當穿着羽絨衣的同學如氣球一樣往上飄的時候,我卻像鉛塊一樣沉在山腳。導遊知悉我穿衣的秘密後笑了,“你衣服的密度太高了,怎及羽絨輕盈?”說時遲那時快,空中剛好飄過一絲羽絨的毛屑,一如雲雀在天邊飛舞。那一刻,我終於明白了羽絨的好,並決意下回一定要給自己買件羽絨衣。

“買件羽絨衣”的願望終於在出來工作後的第一年實現了——成為一朵紫紅色的雪花的幸福感,我至今記憶猶新。也是從那一年起,羽絨衣變得越來越普遍了:厚的、薄的、長的、短的、闊大的、修身的……時裝店內的款式多得教人目不暇給,而我衣櫃內的羽絨衣也按年增長,別說去北方會穿,連在家幹粗活也有一件。久而久之,我們就覺得溫暖和幸福的生活是那樣理所當然,遺忘了“輕盈溫暖”的背後,有着其他生物“不應承受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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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的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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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不是終日彼此對視,愛情是共同瞭望遠方、相伴而行。

    【摘自:《小王子》,作者:聖修伯里,譯者:劉俐,出版社:自由之丘,2015年10月】

《小王子》3D大電影以火熱的溫度降臨冬日,平日被冷落於兒童區的經典名著,一下子以百花齊放之姿擠在書店暢銷書的當眼處──精裝本、平裝本、中英合本、中英法合本、秘密花園填色本、立體剪紙書等,應有盡有。身邊大小朋友也一起擠進3D影院看熱鬧去。

“如果,玫瑰是小王子深愛的那個人,那狐狸又是甚麼呢?”一個從未看過小王子的朋友忽然問我。

看戲之前,我已經是第四次讀《小王子》了,其中一次是一字一句地讀給兒子聽的,而玫瑰與狐狸的思考,卻還是頭一次。因為從故事角度,狐狸的出現不過是啟發小王子思考對“玫瑰的愛”的過客,沒有人認為,狐狸的角色是重要的,即使小王子和牠一起哭過、笑過,卻終歸要告別。面對無法改變的天命,狐狸卻沒有害怕,牠說:“你看,看到那邊的麥田了嗎?我不吃麵包,麥子對我來說一點意義也沒有,麥田無法讓我產生聯想,這實在可悲。但是,你有一頭金髮,如果你馴養我,那該有多麼美好啊!金黃色的麥子會讓我想起你,我也會喜歡聽風在麥穗間吹拂的聲音。”

小王子要離開狐狸了。他問狐狸:“那你還是甚麼都沒得到吧。”

“不”,狐狸說:“我還有麥田的顏色……”

“如果讓自己被馴養,就難免會流淚。”然而,狐狸還是無悔被馴養。作為書中的永恆過客,狐狸是卑微的,也是無私的。也許,小王子就是狐狸心中的玫瑰吧。誰知道呢?

人的一生中,要感恩自己有過一朵玫瑰——一個我們願意為他花時間,被需要的人。然而,我們更要感恩的是那些願意為我們花時間,滿足我們情感需要的狐狸們──愛情不是終日彼此對視,愛情是共同瞭望遠方、相伴而行。無論所走的路有多近或是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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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論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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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自然之神手中的一張弓/幸福而謙卑地俯身/把箭矢般的孩子送向遙遠的未來/愛——是孩子的飛翔/也是你那彎曲而穩健的姿態。

    【《論孩子》,作者:紀伯倫,柯倫-湖北譯,柯倫-湖北的博客,2011年12月】

記得第一次讀這首詩,我還在唸高小,當時讀的是冰心的譯本:

你們的孩子,都不是你們的孩子/乃是生命為自己所渴望的兒女。/他們是借你們而來,卻不是從你們而來/他們雖和你們同在,卻不屬於你們。/你們可以給他們愛,卻不可以給他們思想。/因為他們有自己的思想。/你們可以蔭庇他們的身體,卻不能蔭蔽他們的靈魂。……

作為孩子的我,極喜歡這首詩的上半截,大概是基於一種對家長的反抗:我由你而來,卻不屬於你!然而,對於詩的下半截:你們是弓,你們的孩子是從弦上發出的生命的箭矢。/那射者在無窮之間看定了目標,也用神力將你們引滿,使他的箭矢迅速而遙遠的射了出來。……其實我當時是讀不懂的,父母為何是弓?我又為何要等他們發射?自己的人生自己管。我當時這樣以為,一如今天輕狂的少年,總是覺得自己能撐起一片天。

直至有天,自己終於成為這一把弓,才開始感受到弓的重擔,因為孩子的成長往往在於家長一念:用力過輕,箭發不出去;用力過大,又會徒勞無功。這時候,我重看一次“你們的孩子,都不是你們的孩子,乃是生命為自己所渴望的兒女”有了一種釋然:既然不是屬於我,也不該由我去發射的吧。然而,沒有應不應該,這種相互依存的關係,彷彿是冥冥之中早已註定的。

年少之時讀此詩,我更多地看重了自由。為人母後再看此作,我更喜歡這位仁兄的譯本,因為他更重視為人父母付出的責任:你是自然之神手中的一張弓/幸福而謙卑地俯身/把箭矢般的孩子送向遙遠的未來……有些東西並不屬於你,但終歸是放不下的──那就是愛。

愛——是孩子的飛翔/也是你那彎曲而穩健的姿態。

原作

Your children are not your children.

 

They are the sons and daughters of Life’s longing for itself.

 

They come through you but not from you,

 

And though they are with you yet they belong not to you.

You may give them your love but not your thoughts,

 

For they have their own thoughts.

 

You may house their bodies but not their souls,

 

For their souls dwell in the house of tomorrow, which you cannot visit, not even in your dreams.

 

You may strive to be like them, but seek not to make them like you.

 

For life goes not backward nor tarries with yesterday.

 

You are the bows from which your children as living arrows are sent forth.

 

The archer sees the mark upon the path of the infinite, and He bends you with His might that His arrows may go swift and far.

 

Let your bending in the Archer’s hand be for gladness;

 

For even as He loves the arrows that flies, so He loves also the bow that is stable.

 

 

—Kahlil Gibran, The Proph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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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ely Christmas (圭人、鏏而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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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見(圭人)

每個人,都可能經歷過一些奇特的經歷,無論如今怎去輕描淡寫,也抹不走那時的沉重。每一顆星星,都有屬於他的名字,每一個人,都有一角晴空,在閃耀著歲月的光芒。

而如今回望,所有的沉重,是那樣地美,又是那樣地輕……

那時候我坐在一輛巴士上偷看一個女孩,她叫甚麼名字我不知道,基於好奇,我偷看了她的FB名字—-LiLi。 這名字很像狗名,我實在忍不住,就笑了出來,她轉過身來微微責備地看了我一眼,眼神中帶著濃濃的憂傷,擰過頭去,臉上似乎還留有淚痕,我登時滿臉通紅,訕訕地說不出話來。少年時總為愛情而瘋狂,見到女孩子哭就想像她一定是為情所傷,而情傷的女孩都是可愛的。我那時唯有回身凝視著窗景,連忙用湖,橋,與塔來掩飾自己的尷尬。呆了一陣,忽發奇想……到底橋與湖是甚麼關係呢,湖與塔呢?橋和塔會殘舊,湖水會變,大家都會老,可是湖水究竟是屬於靜望她的塔,還是在身上的橋呢?就這樣胡思亂想了一陣子,回過神來,我又忍不住偷看了那女孩和她的手機。這時畫面停留在一個男人的主頁上,女孩似乎打了些字。字太小了,她說甚麼我看不見,但似乎沒有回音。我抑不住內心的好奇,打開手機從FB裏找到了這個叫LiLi的人,原來我們一個共同朋友也沒有,在一個這麼小的城市裏。我查看了她的FB,有她和男朋友的相片,似乎很甜蜜,她應該是個挺幸福的人吧。那一刻,我忽然想了解這女孩的全部,希望這趟從關口到黑沙,從小城的最左到最右的這條小路,永遠沒有盡頭。

 

尾班車(鏏而)

誰又騎著那鹿車飛過

忘掉投下那禮物給我

凝視那燈飾  只有今晚最光最亮

卻照亮我的寂寞⋯⋯

耳機傳來熟悉的調子,我不自覺地抬頭仰望天空,記起那一年,我曾經愛上一部電影的對白「燈太亮了,星星太寂寞!」,然後,你邊哼著歌,邊拉著我,說要帶我遠離燈火去尋回星星的光。我們在水坑尾上車,車上空盪盪的,但你卻不讓我坐。我們走到最後,依著車尾的欄桿,你從後面摟著我的腰,嘴巴貼著我的耳朵,不厭其煩地哼著: Merry Merry Christmas ,Lonely Lonely Christmas⋯⋯少年不識愁滋味,那時候的「lonely chritmas」哼得比蜜糖還甜。

「阿姐,今晚最後一班車了,你坐還是不坐?」巴士站乘務員提醒我。

「最後一班車?」我呆住了。方才記起自己在此已經站了一個多小時。「等人少一些再上吧!」我心裏盤算著,可原來小城聖誕夜的巴士可以如此興旺。我無奈地擠上那部25號車。巴士上熱鬧非常,操著不同口音的普通話混著零星的粵語,有一種陌生的寂寞感覺。我凝神地望向窗外的天,欲尋覓暗淡的星星,迷濛中,隱約看見車尾有一位俊朗少年聚精會神地看著身旁的少女玩手機。於是我轉頭看另一邊的窗戶,卻發現暗處的男人若有所思地打量著我。我們目光相接的一刻,他竟未有迴避,嘴角還浮起奇異的淺笑。「莫非我包包打開了?」我檢查了一下,沒有問題;「忘了付錢嗎?」我竟然想不起來——想必是這樣子了,於是我拿着澳門通一個勁往巴士投幣機付錢。「嘟!」感應器發出異於平常的聲音,機器顯示「C9」,「付了!」司機語帶嘲諷,我難堪地低下頭,不敢再向前望了,仿佛車上每一雙眼睛都在嘲笑我。

 

分手(圭人)

車上來來往往,漸漸變得嘈雜,兩個站後我見到女孩子股起勇氣,沉重地控下「傳送」鍵,我猜,那應該是「分手吧」。有甚麼可以令一個女孩幾次欲言又止,咬著牙按下的呢?我心中不免浮起一點罪惡性的快感。那時的我正分手不久,女朋友喜歡上一個愛聽米高·傑克遜的男孩,而我則喜歡林子祥,她嫌我老土,是的,林子祥的確比米高·傑克遜大上幾年,我無話可說。這時的空氣忽然停頓了好一陣子,然後「叮」一聲,訊息回來了,是大大的兩個字「OK」,女孩徹底崩潰了,伏在前面的椅背上哭了起來。

正常的電影情節都是在這種橋段上互生愛意的,在女孩子失戀的時候,一個強大的臂彎出現,便改變了她們的人生,多浪漫呀,我心裏在想,並猶豫著要做個怎樣的拯救行動。過了半響,我股起勇氣想給那女孩遞上一包紙巾,卻發現身上沒有帶,於是我朝站在我身旁一個大嬸借了包紙巾,那大嬸左右手提著滿滿的菜和肉,該是剛從內地掃貨回來,但轉身去取紙巾,卻露出了背後小提琴,我忍不住抿嘴一笑。那女孩又朝我瞪了一眼,以為我在笑她,我口吃地自言自語道:「不是……笑你啦……」然後把紙巾借花獻佛地遞給那女孩。但想不到她卻搖了搖頭,我感覺有點尷尬,把紙巾還給旁邊那位大嬸。

女孩子哭了許久,把車上眾人的目光都吸了過來,大家好像以為是我欺負她似的,好奇地打量著我,我只好紅著臉轉過頭去帶上耳機裝作不認識那女孩,但我們真是不認識的,她是一個聖誕節分手的女孩,我是一個聖誕節準備出來嫖妓的男孩,我們在常理上是不會有任何關係的,因為我們在fb上一個共同好友都沒有。但想不到這時她忽然轉過身來朝我伸出了手,問:「紙巾呢?」我登時不知所措,大嬸識趣地遞了紙巾給我,然後我又遞給女孩,這時女孩子對我笑了笑,臉上還留有淚痕。

那一站(鏏而)

「哈哈!⋯⋯我不是在笑你!」

我難堪地抬起頭,卻發覺舞台的主角不是我,只見剛才的俊朗少年和身邊的女孩在糾纏中,似乎是情侶間在打情罵俏。有趣的是,身邊那背著小提琴,拿着大包大包菜肉的古怪大嬸好像也加入了戰團,她向男孩遞上紙巾,男孩不好意思地接了,欲給女孩抹眼淚,卻被她冷冷地拒絕了。這時我又會忽然起起你,起想你說「你什麼都很好,就是太眼淺!」然後我每次哭都惹你生氣,第二年的聖誕,我們相約去香港,在時代廣場的三樓吵架,我哭了,所有人都盯著你,你便難堪得跑了。害我找了一天,之後我們一直冷戰,不久就分開了。我一直在想,如果我可以可愛一些,一如你喜歡的日本美少女,可能我們還有很多很多的聖誕節,而我就用不著孤伶伶地一個人去探望被城市遺忘的星星。

「到了!到了!」

不知不覺,車子已經到達金沙城站,迎來了一股下車的人潮。我回頭一看,暗角那一直盯著我的男人,也有了行動,他拿出一支棒狀物向地面一放,「噗」一聲站了起來,似乎在摸索方向前行,背著小提琴的大嬸馬上為他開路「借過!借過!」這時,我方才看到一直凝視看我的,其實是一雙不會轉動的眼睛,而無論身邊的人有多擁擠,甚至拋出一些厭惡的神色或言語,他都始終如一地掛著微笑。

 

公狗(圭人)

「後生仔,加油!」

大嬸向我眨眨眼睛,一臉笑意,然後向著車門嚷著走去。我立馬裝作無視她的舉動,在那個風吹過都會臉紅的年紀,如今回想無論如何都是可愛的。那女孩也笑了,我紅著臉,她紅著眼,那是青春的紅蘋果,在沒被亞當和夏娃吃了以前,也都還是完整的。我看著大嬸扶著一個盲眼老伯下車時的背影,直至小提琴沒落在視線的盡頭,我在想,那琴聲,是怎樣的一副光景?但那時畢竟年輕,從沒想過小提琴與豬肉是如何長在一個人身上的,愛情,就只有愛情那麼純粹,世界,不就是世界而已。

許多年後,那少年經過了世間的風風雨雨,他想回去找尋些純粹的東西,卻怎麼都不可再得,他試過找尋那車上的女孩,可六十萬茫茫人中,哪裏又是她居身之處?就算找得了,她還是當年的她嗎?就算是的,而我還能變回當年的我嗎?我知道不能的,但這股情結又該往何處去呢?無論我如何辯論,自己也說服不了自己,因為我知道,這辯論是建基在幻想之上。

「做我男朋友吧。」女孩子忽然冒了一句。

我連忙看看四周的人群,已稀少了許多,似乎沒人看見這一唐突的舉動,我呼出口氣,又瞬間變成諤然與驚喜的小鹿,一下又一下地撞著我的心房。

「甚麼?」

「做我男朋友呀!」

「我……我連你叫甚麼名字都不知道……」

「喏,你手機不就顯示了呀,我叫LiLi呀。」她櫻桃般的嘴唇夾著似乎快要跳出嘴來的笑意。

我抽筋似的把手機收了起來:「那就先…加個fb再說吧……」

「男人老狗,別那樣婆婆媽媽。」她帶著鄙視的目光,是那樣可愛。

「我……」

「那你都把手機藏起來了,還怎麼加呀?」

我又不知所措地把手機從衣袋中拿出,我們就如此加了好友,在六十萬人中,從沒有一個共同好友到彼此成為了對方的共同好友,而這段記憶,則一直陪伴到很老的時候。

她笑說Tommy是個狗名。要是再過兩三年,我就會跟她說:「我是公狗,你就是母狗啦噢,小狗在哪裏?小狗在哪裏……」然後借機調戲她。我想像著那時候的我若是真這樣說,又會是怎樣一番光景呢?想到這裏,不由地呵呵傻笑起來。

熟悉的陌生人(鏏而)

望著下車的人潮如黑夜中的巨浪,人與人摩肩擦踵,卻保持著一種互不相干的冷漠距離,正如我自己──僅僅是一個普通的對視,也可以心懷畏惧。人潮中,唯一閃亮的是小提琴大嬸和失明男人相互攙扶的背影。他們是什麼人呢?夫婦?母子?傭人和僱主?無論如何,那樣的一個滿溢熱情的組合在冷冰冰的人潮中有一種異樣的溫暖。

人潮散後,車上留下的人不多,小情侶依舊旁若無人地玩躲貓貓,男的生氣躲開了,而女的卻主動過去找他。因為距離遠,我沒有聽清楚他們的對話,只見他們拿著手機按來按去,最後女孩還在男孩臉上吻了一下,男孩立刻紅了臉,然後女孩順勢抱住他的腰,整個臉都埋在他胸口。男孩似乎有點始料不及,如一個雪人呆在原地,仿佛馬上要融化的樣子,有點逗趣。

「叮!」電話訊息的聲響打破了我看戲的雅興。臉書的私訊發來一個陌生人的訊息:

「Merry Chirsmas!Sue.」

「你怎麼知道我的名字?」我第一時間打了這個回應,但立刻就後悔了,我的臉書本來就有名字嘛。

「你是誰?」我又打。

「David呀!David Choi,你沒看見嗎?」

對,人家有名字的,我覺得自己是超笨。“那你為什麼認識我?”我無奈地繼續那些笨拙的問題。

「我是用搖一搖找到你的,證明我們有緣千里能相會。」對方輕佻地回。

「臉書怎會有搖一搖,你別騙我了!」我這回不笨了。

「我們本來就認識的,藤井樹小姐!」 一連串傻笑的圖案後,他說。

對!我們本來就是朋友,但我查看他的主頁,卻看不見他的照片,也沒有見到其他可以確認身份的資料,唯一是他的名字David,但這名字也太普通了吧,一個招牌掉下來,恐怕要壓倒幾個。但是,藤井樹這名字不是太多人知道……

「你還沒有猜出來嗎?我要傷心死了!」他回了個失望的表情。

 

諾言(圭人)

「喂,你說我們將來的孩子叫甚麼名字好?」女孩子忽道。

我嚇了一跳,那時的我雖然羽翼初長,可從來沒想過生孩子的事,更沒想過會被一個剛認識不到半小時就抱上我的女孩問起。後來有一段時日學校裏流行起看「挪威的森林」,大家都非常喜歡綠子這個角色,那時我想,要是把這個女孩寫進去,恐怕綠子就要呷醋死了。

「唔知道。」我非常輕聲地說。

「吳知道。」女孩重覆一遍,「原來你姓吳呀!」

「我說我不知道啦……」

「你媽叫甚麼名字你總知道了吧?」

我點點頭。

「那就跟你媽同名吧。」

我差點噴出飯來,這時旁邊的人開始留意我們了,有幾個居然忍不住偷笑,我把她攬著我的手挪開,微責道:「別胡閙。」

「你不喜歡我了!」她佯怒。

「不是啦。」

「那你愛不愛我?」

「呃……」

「說,你愛不愛我!」

那時候的我,可以輕易對一個女孩傾心,然後莫名其妙地就瘋狂愛上。一頓茶的時間,我就從不認識,到說愛她的地步,似乎山盟海誓了一回。我覺得說愛你就真的愛你了,而如此,就要對你負責了,所以我用了許多勇氣去說這個「愛」字。這是人生道上的某一個路標,出現了,就確定了某個位置的存在,縱然走過,也不能抹回。

君,無戲言。

「愛。」

「那你這一生就只愛我一個咯?」

我呆了起來,她的每一個舉動都令我莫名其妙,我不能跟她說我這一世就只愛她一個,因為我堅信,說,就要做到了。畢竟我只是一個在聖誕夜想出來嫖妓的宅男太──寂寞了。當然去黑沙的方向是沒有小姐的,而我只想在海邊一個人吹吹海風,坐坐,坐至深夜,然後便轉車去我平日去慣的那家「富城賓館」找小紅。小紅每次都歡歡喜喜地迎接我,搞的時候也總誇我那兒大,事實不知道,沒比較過,但她竟然那樣說,我就那樣開心了,沒想過她是否對誰都用這一副對白。無論如何,在她那裏是令我有自信的。我也喜歡在網上到處找人吵架,四處發表怨氣,大家都不知道我是誰,就好像小紅永遠不知道我真名一樣。我告訴她,我叫TOM,在她面前我就是TOM,我可以放下生命中的其他身份,在兩小時裏做一個由我自己虛構出來的TOM,而她在我面前就是小紅,而非她本身。所以我們能死死地抱在一起說:「TOM很愛你」甚至「TOM這輩子只愛你」這樣的話,卻不能說「我這輩子只愛你!」網上也是,我叫KIT,沒人知道我是誰,我便更自由地存在了,說盡一切謊又如何?我如此對自己說。如果TOM不是TOM,小紅不是小紅,那麼故事就不存在了。

可對女孩子不行,她是會知道我身份的,或許我們將來會結婚生子,我騙不了她一切,既然我不能騙她,我便永遠不能騙她。因為我還尚在巴士上,這輛巴士不會去TOM,不會去KIT,而在路中間用我的人生許下真實的諾言。我堅持沒說出那句:「我今生只愛你一人。」

不速之客(鏏而)

「是⋯⋯徐大衛吧!」

我忽然想起了他——我們的中學同學,那些年,是他代你把那本《情書》和那一大疊情書送到我手上的,也只有你和他知道故事的男主角和女主角「共同的名字」——藤井樹——為紀念我第一個愛上的女孩,請容許我把初戀的名字送給你,做我的藤井樹好嗎?——那是你給我的情書的最後一句。就這樣,我冠上你給予的名字,並把初戀交給你。

「你是我的中學老同學徐大衞吧,不好意思,你的名字有點普遍,忘了。哈哈!」我在方格內打上自圓其說的答案,並表示了歉意。

「哈!也是!大衛一街都是!但是,偉文也是吧,黃偉文這名字也不怎麼獨特的。哈哈!(說笑)」大偉回了一句酸溜溜的話。

說的也是。你的名字也不獨特,但你對我來說卻是獨一無二的,以致我只是記住了偉文,卻忘記了大衛。

「叮!」回覆提示打破了我的沉思。

「你何以忽然記起我來?」大衞問。

「因為當年是你代偉文送情書來的。我想世上除了偉文,只有你知道我叫藤井樹。」

「誰說是我代他送來的?大偉告訴你的嗎?」

「也沒有,他沒有說什麼。但不是這樣子嗎?」我覺得大衞的發問有點奇異。

「你說是,那就是吧。反正你喜歡的本來就是他吧!」

是的。其實我喜歡你有一段日子了,而你卻裝著不知道,直到我收到你的情書,約你在小花園見面,抱著你說「我願意」的一刻。而當時大衞好像也在不遠處目睹這一切。

「聖誕的晚上,你一個人準備去哪裡?約了朋友嗎?」大衞問。

「哦!也沒什麼,我只是想一個人去黑沙走走,看看星星!」

「一個人?介意有同行者嗎?」

「這……」我下意識看看周圍,沒有像大衞的人,不由得打了一個冷顫。「但你在在哪?」

「我在車上呀!……剛才,坐在那失明小提琴家不遠處。只是你掛著追星沒看到!」

「追星?」我不解。

「是呀!藝墟的失明小提琴家,經香港各大媒體的報導,很多遊人特地去捧他場的。你一直盯著別人,莫說自己不知道!」

「我真的不知道,孤陋寡聞了!哈哈!」

「真的?!奇異呵!……哎!回正題吧,介意我這不速之客來訪?」

「但你下車了吧?這已經是尾班車了!」

「哦!別擔心好了!我有私家車,昨天酒後放在威尼斯人的停車場,現在拿回了,可以駕車過來。」

「哈!那你隨時可以過來吧!黑沙又不是我一個人的。」

「好!那我來當不速之客啦!巴士總站等!」

 

呵呵(圭人)

我始終沒有說出那句今生只愛你一人的話,唉,我的心在嘆息一聲,一直低著頭沒說話。

「那好吧。」

「你……不介意吧?」

「當然,我一直都在開玩笑的,有甚麼好介意的呢?」她聳聳肩。

「甚……麼?」

「我說我一直都在跟你開玩笑的啦。難道你當真了?好啦,我這站下車了,我家住在這呢!拜拜!」

我當場呆在原地,沒有反應過來,沒有和她說再見,印象中我好像「嗯」了一聲,還是沒「嗯」呢?我忘了,忽然間整個人就傻了。

「喂!先生,下車了!」司機大哥一連喊了我好幾聲,我才晃然從夢中醒來。

「甚麼?開玩笑的?」我自言自語。

「呵呵……」我鼻子一酸,眼淚就一根線似地從眼角劃了下來。我趕緊伸手拭去,張望一眼司機大哥,他兀自在按手機,嘴裏還在不知道講些甚麼,我已經甚麼都聽不到了。

原來她住在黑沙的前一個站,叫作「黑沙/海蘭花苑」,而我在總站「黑沙海灘」,我回過神來,一個勁地往回張望,卻已無論如何見不到她的蹤影,臉上的淚仍在流,我已經懶得去抹了,左右沒人,我就那樣呆呆地坐在黑沙總站,眼睛似沒有焦點地定在某個方向……

我回想此事,她在回家途中失戀了,是的,我承認我有份開玩笑似的咀咒她,可我竟然可以就這樣輕易地愛上一個人?不是吧,這怎麼可能……但我確實又愛了,而且還跟她表示了,而她卻只是開開玩笑?呵呵……是的,她在回家途中遇見了我,而我從家而來,兩個方向剛好相反,一南一北,相遇是錯誤的……「我家住在這裏的……」這句話一直在我腦海中重複,我們根本不是同一個站的人,根本就沒有和我同一個站下車的人……你說這世界上會有人在聖誕夜獨自出來黑沙看星星,吹海風?呵呵……是的,我們不是同站人,她是個愛開玩笑的人,而我則是個開不起玩笑的傻瓜,傻到不能再傻了……

「25」,我呆呆地看著前方,兩個字忽然清晰起來,「25」……這是25號車,從關閘到黑沙循環線,在25號,聖誕節晚上,送我來黑沙,然後跟我開了個玩笑,「25」……「25」,媽的,還真「25」!

「轟」地一聲,這車又開走了,我剛從這車下來,我的故事還沒來得及從車上拿下,他又要趕著去載別人的故事了,其他聖誕節的故事,其他聖誕節晚上的故事……

忽然旁邊一位小姐的手機響了起來……

誰又能善心親一親我
由唇上來驗證我幸福過
頭上那飄雪 想要棲息我肩膊上
到最後也別去麼

 

聽到這裏,我又繼續回到自己那無焦點可言的焦點之中。

呵呵。

 

Merry Christmas!(鏏而)

告別了金光大道的繁華,黑夜才有機會盡顯自己的胸懷,而星星也因而露出了鋒芒,為不停向後飛跑的樹影抹上一層銀白色的光。此時,巴士也只剩下零星幾個人,其中最耀眼的仍是那雙欲距還迎的少男少女:正當男孩陶醉在女孩的濃情蜜意之時,女孩和男孩交頭接耳數句,卻忽地拋下一句「拜拜」下車了,遺下失落的男孩在車尾的角落掉眼淚。這場面是熟悉的吧,那一次,你生氣走了,我何嘗不是一個人在暗角中掉淚呢。

「喂!先生,下車了……」空氣中傳來司機的呼叫聲,也喚醒了正在沉思的我。我踏下台階,往前走了不遠,已經見到推著單車迎面而來的熟悉的面孔。

「大衛,好久不見了,你除了身材健碩了,樣子一點不變。」我說。

「樹同學,你好像變了,變得越來越漂亮了呀!」大衛顯出和以往不一樣的開朗活潑,以前,他是個沉默寡言的呆小子。

「你……不是說駕車來的嗎?你泊在威尼斯人的車子就是這輛單車?」

「是呀!不好嗎?」

「單車也要入停車場?」

「單車不用放停車場的。我的私家車泊在前面的停車位,這單車是租來的?」「你很喜歡騎單車嗎?」我好奇。

「不是!你很喜歡,不是嗎?」大衛不好意思地說。

「是的!我一直很想學單車,你怎麼知道?」

「你在作文中寫的,還有,你喜歡去行山、盪鞦韆和玩過山車,因為要在高處尋找起飛的感覺……你真是好奇異的。」大衛說著哈哈大笑。

「你怎麼知道這麼多我的事情?是偉文告訴你的?你看過他寫給我的情書?你們這兩兄弟真是無所不談呀!」我沒好氣地笑他。

大衛眼中閃過一絲奇異之色,但很快就回復了平靜。

「來吧!我們起程吧。飛去龍爪角看星星!」

我點點頭,準備往單車的後坐,但大衛攔住了我。

「想自己控制飛的速度嗎?」

「想!」我點點頭,「但我還未學會踏單車呢!」

「不怕的!努力踩吧,只要眼望前方就行。去吧!」

大衛在後面扶著我,用腳把單車向前一推。我整個人就平衡了,然後車就一步一步的向前,像在空氣中起飛的樣子,我樂透了,仿佛忘了,其實有一個人在背後默默地幫我學習平衡。車子逆風而行,然而,我卻不覺得冷。車子不停向前,仿佛努力地撥走街燈的光,走進黑夜的胸膛,而星星則越發光亮起來。

「為什麼聖誕夜要來看星星,而不去參加派對?」大衛忽然問我。

「燈光太亮,星星太寂寞!那年,我和偉文一起在聖誕節看過星星。」

「哦!那小子也忽然文藝起來呢!哈哈!」

「忽然文藝?」我在心裏默念數遍。是的,你好像真的不怎麼喜歡看文藝作品的,連看電影也比較喜歡喜鬧劇,所以你不喜歡我多愁善感,而且,你好像從未說過,那些情書是你寫的……

「星星那裡寂寞?它們一直是站在那裡的嘛!能照亮想看星的人,生活就夠充實了,對不對!」

也對!我默默地點頭,心頭一下子像被星光照亮了。腦中響起了你2009年12月25日在我耳邊低唱的歌聲:

Merry,Merry Christmas

Lonely,Lonely Christmas

人浪中想真心告白  但你只想聽聽笑話

Lonely,Lonely Christmas

Merry,Merry Christmas

明日燈飾必須拆下 換到歡呼聲不過

一剎

 

2015年12月25日,我回來了。黃偉文,我想告訴你:

「Merry Christmas!星星的聖誕不寂寞。」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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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我和老師的第一個作品

       作為一位老師,我有一種職業病,那就是喜歡鼓勵學生創作.原創小說是個很愉快的練筆場,在裏邊不需要談成就,也不需要講報酬,一群很純粹的,熱愛文學和創作的年輕人就在當中書寫自己喜歡的故事,有見及此,我常鼓勵身邊的年輕文友動筆,基於年紀大,輩份高,被邀約的新朋友都會客氣地推辭,又或是欣然接受,就只有一個叫”圭人”的文友竟然有天大的膽子來挑戰我”你寫我才寫”,於是由邀約他寫,變成了”you write I write”,最後我們決定合寫,寫什麼好呢?我說自己最近想寫個有關”巴士”的故事,不如以聖誕夜為背景動筆吧,圭人一口答應了,於是,開始了我們的合作之旅,

      我是喜歡和別人合寫作品的,因為那是彼此思想和寫作風格溝通磨合的過程,這是我第二次和文友合寫的作品,第一次是兩年前和紫菱合寫的”棉花糖”,我和紫菱是寫作興趣和風格完全不同的兩個人,他擅長寫大情節,而我喜歡寫小片段,創作過程中,我基本上是跟著紫菱跑的,雖然如此,因為角色簡單,我們基本沒有什麼爭論點的,圭人卻相反,他和我有很多相同的愛好,我們同樣喜歡寫小片段和小感覺,卻總是各自為一些小觀點爭論著,單是故事角色是否要有交點,也爭了兩天,最後感恩圭人為我讓了一大步,完成了我對故事最初的期望—希望呈現巴士上人與人的心理交戰和不同的故事。

       最後,再次感謝圭人的交流和指導.經此合作,我不敢再叫他小朋友了,因為他思想竟然比我成熟,而且書法造詣極高,我不恥求教,已於早前拜師學藝,僅以本文成為我們師徒的第一個作品,期望生命的交融,成為彼此藝術創作的動力.因為知音人的相互打氣,我們的創作不會寂寞,也因為有這個合作,我的聖誕不寂寞,希望讀者們也一樣:Merry Christm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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