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家教”甚艱難

隨着社會變遷,家庭的家人關係擴展至家庭與社會的關係,成為“官務事”;家庭教育的觀念,亦擴展為終身學習、從人民自行執行轉變為政府介入,由學校、政府所屬的社會教育機構,結合民間、社區團體,落實家庭教育……二○○三年正式頒定“家庭教育法”,第一條明定“為增進家庭生活知能、家人關係,健全家庭功能,特制定本法”。

    【摘自:《台灣家庭教育發展》,家庭教育資源網,二○二一年六月三日】

“我哋老一輩人都覺得冇家教係恥辱!”中國並不是家庭教育法最早落實的國家,重視家教卻是中華文化的優良傳統,言傳身教的育兒追求自古已有。然而,知易行難,原來,真正要家長掌握育兒之法,並不容易。

筆者具專業的教育學位,有十多年前線教師的經驗,碩士修讀的是“課程設計與管理”,還曾經在大專院校任教“教學法”課程。然而,在開展親職教育課程的時候,仍然覺得力不從心。

親職教育第一難是難以掌握學生水平:家長來自不同的成長背景,具有不同的文化程度,課程設計異常困難,有的家長會覺得你教授的內容膚淺,浪費時間;有的家長會認為你說的他們根本不懂,力不從心。

第二難是課時規劃,由於家長工作繁忙,培訓時間很難落實,半途而廢的家長不少,他們大都希望上速成雞精班,拍下幾頁寫有重點的簡報,但鮮有人關心如何在現實生活中,針對不同性格特質的孩子進行調整。最難的大概就是價值觀已成形,很難基於和自己年齡相若的導師的提點而改變,所以坊間自發推行的親職教育課程成效很難評估,也無法評估,而這也是家庭教育需要落實到政策規劃的原因之一。

(“家庭教育促進法”省思 · 四)

文章刊於澳門日報: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22-02/04/content_1574902.htm

我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

親職教育是由專家設計的一系列有系統的教育活動或方案。……有效的親職教育方案能增進父母及主要照顧者的親職知識、技巧及情感,進而提升其踐行親職的成效;反 之,無效的親職教育方案除了浪費時間、經費與社會成本之外,尚且有負面的效果 。 Patterson 與 Chamberlain即指出如果父母接受了未經驗證且無效果的服務,他們可能會認定這些處遇無效,因而不再尋求參與其他的親職教育方案。

    【摘自:〈突破親職教育推展的困境:論有效適切之親職教育方案〉,張再明,《台灣教育評論月刊》,二○一五年第四期】

“都寫十多年了,還不打算結集嗎?天天在自己的頻道講別人的書真不划算!”出版社的朋友老笑我。“為什麼每次做親子教育講座,你都要引用教育家的觀點?講自己的故事不是更吸引嗎?”喜歡演講的朋友會不解。

的確,我寫親子題材十六年了,起初寫的是讀書心得,慢慢地加入了自己的生活實踐作為例證,然而,我覺得這還不能夠成為專家:因為我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我的經驗也不是你的經驗。我做親子教育分享的時候會特別強調:不要相信那些以孩子成就作為賣點的親子著作,所謂的哈佛女孩、史丹福男孩只是“個案”,除非有人可以針對名校的孩子進行研究,並證實所有入讀該校的孩子都是用同一種方法培養出來的。相同的父母,也可以教出千差萬別的孩子,何況是不同環境下成長的人!優秀的教育著作儘管不是完美無缺,至少應該具備不同案例的觀察和驗證。

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體系不盡相同,然而,他們都需要具備系統性、連貫性和科學性。不同的教育原理具有不同的特性,家長需要在不停的試錯中自我調整,才能做到因材施教,而這也是我國家庭教育立法的精神核心。(“家庭教育促進法”省思 · 三)

文章刊於澳門日報: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22-01/28/content_1573448.htm

家庭教育立法有理

親職教育的健康發展離不開法律的長效保障,加強立法工作是盡快推動親職教育發展的重中之重……因此,必須盡快建立起以政府為主導、學校為依託的多元主體的實施體制。

    【摘自:〈美國親職教育實踐經驗及對我國的啓示〉,王艷輝,《成人教育雜誌》,二○一七年第四期】

談到“家庭教育立法”,各人理解不一,有傳媒工作者在其YouTube頻道中嘲諷“從來沒有一個國家會立法教仔”,更聲稱“內容難執行”。筆者認為,反對者都是基於對家庭教育立法的認識不足。其實,很多國家早已立法,包括美國、芬蘭,事實證明家庭教育立法具可操作性。

鼓勵家庭教育:政府拍點廣告片、學校開辦家長會、社團辦些工作坊,不就可以了?其實不然。家庭教育是需要系統規劃的:教什麼內容、用什麼方法、請什麼導師等應有標準,只有立法定調,施教者有法可依,教學質量才有保證。例如,美國的親職教育主要包括五個方面:子女發展不同階段的知識(包括生理學、教育學、心理學知識等);父母角色的認同;教養態度和方法;良好的家庭關係(包括夫妻關係與親子關係);預防和解決衝突的能力。其任教導師,皆需要通過專業資格審核。

對父母來說,立法不單是鼓勵和幫忙,更是賦予責任。美國俄勒岡州的“父母責任法”明確規定:針對因管教不善導致的青少年犯罪,其父母必須接受相應的懲罰。反觀中國的家庭教育法:“發現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拒絕、怠於履行家庭教育責任,或者非法阻礙其他監護人實施家庭教育的,應當予以批評教育、勸誡制止,必要時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已經相對溫和。

(《家庭教育促進法》省思 · 二)

文章刊於澳門日報: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22-01/21/content_1571882.htm

 

“家庭教育促進法”的時代意義

成長:尊重兒童,知曉規律。本法指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樹立正確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覺學習家庭教育知識,在孕期和未成年人進入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幼稚園、中小學校等重要時段進行有針對性的學習,掌握科學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摘自:〈家庭教育促進法有三大看點〉,華偉,《中國教育報》,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生孩子要不要考牌?”是近年流行的熱門辯題,皆因孩子成長問題和家庭慘案太多了,人們開始意識到生兒育女不是件簡單的事。某場辯論比賽的正方指出,考牌就是做事前批給,“即有資格才可以生育”。我聽着笑了,“有資格才生育”無疑有違人權,而更重要的是:人們想生育嗎?君不見近年政府不斷鼓勵生育,合資格的“優質種子”還不想發芽呢。所以,我覺得事前考牌是行不通的,但事後要求則合理,古語也有云:“養不教父之過。”沒有好好教養孩子,不僅危害孩子,還會成為社會問題,遺禍大眾。

事實上,多數的家長也想教好孩子,只是不知法,因此親職教育有其現實需求。筆者從事親子教育寫作十多年,見證親子教育在華人地區發展一日千里,奇異的是家庭問題有增無減,學童輕生個案接二連三,大概不是家長不肯盡力,而是“用錯力”。

當政府、學校、社團、培訓機構等都各自宣教,不僅資源重複,更會雜亂無章,因此“家庭教育促進法”的推行任重道遠,那是一個由合情、合理到合法的進程。“齊家治國平天下”——良好的家庭教育是人類可持續發展之本,國家對親職教育的重視程度,將會是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體現,而推行“家庭教育促進法”,可說是我國劃時代的進步。

文章刊於澳門日報: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22-01/14/content_1570282.htm

那些不在辯論的日常

叔本華自己也曾說過:“辯論技巧與邏輯,是兩個完全不同領域的學問。”我們在知道這些技巧之後,只要不拿來為惡,偶爾用來捍衛自己的想法,也不是什麼罪惡的事;又至少,知道這些詭辯技巧,日後當遇到他人用這些方法來對付我們時,我們也能堅守立場,不至於被對方似是而非的說法牽着走,讓雙方可以再次回到理性討論的範圍中。

    【摘自:《每一天都拉開差距》,許成準,大是文化,二○二一年九月】

你是“辯論女王”,家人一定很怕和你吵架!實情是我近年除了在臉書開題議事,及在真正的辯論比賽場合,平日很少和人辯論,即使是朋友主動和我討論,我也是點到即止。由辯手、教練到評判,辯論接近三十年,我並沒有覺得能言善辯無敵,反而學會了冷靜地處理分歧和攻擊。

家不是講理的地方,工作場所也不是人人有權講理。家人朋友不是你有理便認同你;領導同事不是必須認同你……既然都沒有用,何必學?學生會問。不是沒有用,只是不用於壓倒別人,要記住生活中沒有一個獎項叫“最佳辯論員”。很多人以為辯論人必然執迷,其實那只是誤解,辯論比賽的立場是抽籤決定的,長期的辯論訓練,會讓我們成為很好的寫手——手起刀落,什麼立場也可有理,然而,更大的收穫應該是明辨是非。也許我們都不能夠說服別人,但至少可以看清事實,不容易被迷惑。另外,因為習慣多角度思考,我們也比較少糾結於問題本身,如同《每一天都拉開差距》一書中,引述叔本華的名言:辯論讓我們學會在爭辯中脫身!

辯得好不如活得好,人生不是一場辯論比賽。新年伊始,我要特別勉勵自己,也藉此與讀者共勉。

文章刊於澳門日報: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22-01/07/content_1568779.htm

公關大比拼

確實,我們不可能去認證每一項訊息,但至少面向對自己“重要的”以及自己“關切的”議題時,應該要抱持好奇、懷疑並檢視自己所接收到的資訊,然後以自身立場去判斷和思考,而不是留給他人替你決定。

    【摘自:〈關於“偶像人設”,你不知道的事——從“公關包裝”、“輿論操作”視角,談王力宏事件〉,楊永苓,二○二一年十二月】

作為辯論愛好者,王力宏事件對我最大的吸引力不是“真相”,而是人們對“公關技巧”的反應。其實王力宏召妓之事過去也有傳聞,他在訪問中也曾大方承認自己有陰暗面,只是過去公關偶像人設做得太好,沒有人相信。

同樣的執迷可見於公眾對李靚蕾的同情,最有趣的莫過於被“蕾神之錘”迷倒之後,總會讚嘆“作文能力很重要”,彷彿李之所以得到同情,單純是因為文筆好那樣。其實“蕾神之錘”也是充滿公關技巧的,你獨立看其文字時的確無懈可擊,然而,事實勝於雄辯,冷靜下來審視現實,便發覺某些內容言過其實。

首先,李在愛情中弱小一方的自我人設,和她信中的精明強悍形成了強烈反差,就算當她在愛情中失勢,也絕非文中描述的無助家庭主婦模樣,因為她之後親口承認婚後有協助王的公司,且有共同收益;第二,為保障孩子的生活質量,離婚後需繼續聘用司機、傭人、廚師等,也就是說,李根本從來不是信中所指無依無靠的家庭主婦,而是過着名門闊太的生活。此外,她一方面強調“不要贍養費、能夠獨立生活和養育孩子”,最後卻說會透過法律程序爭取應有利益……可見李的文章,完美公關技術一點不遜於王的團隊,有台媒更指李就是王之前的公關。

“成也公關,敗也公關。”公眾對公關人設的迷信,什麼時候才醒悟呢?

如果不再愛了……


心理學家諾費奧說:父母恩愛是給孩子最好的禮物。

    因為父母的相處模式,是孩子最開始接觸和了解愛情與婚姻的入口……不管是男孩還是女孩,他們都會在父母的相處模式中,學到該如何跟異性相處,因為這是他們最早看到的兩性關係。

    【摘自:《父母相愛,是孩子最好的禮物》,高勇樂,今天頭條,二一九年七月二十日】

    “父母相愛,是孩子最好的禮物。這是我們在親子教育中,經常提到的一句格言。其目的是勉勵夫妻,為了孩子努力維繫美滿的婚姻。如果無法相愛呢?離婚是不是代表孩子有缺陷呢?其實不然,在家庭調解角度,勉強維繫婚姻不如和平分手——父母各司其職,以另一種方式繼續給孩子養育、關懷、照顧和愛護。

    “認真地相愛,平靜地分開。是給孩子最好的示範,然而世事沒有那麼如意,正如在全球華人見證下,王力宏的家庭糾紛。婚內出軌、用情不專,絕對是違反道德的,如若情況屬實,王前妻的痛心指控合情合理,加上優質的內容、佈局和修辭,幾乎是一面倒地得到公眾同情。然而,在內容的陳述上,王前妻處理感情的取態,卻不算出色。依其自述:明知對方是情場浪子也委身下嫁,婚後故態復萌,屢勸不改,飽受家人冷暴力,仍然堅持生育三胎,並放棄自身工作,最後因為對方提出離婚,才向傳媒報復式引爆,把家庭問題訴諸公審。

    如果事件的最終目的是讓丈夫身敗名裂,前妻的行動無疑是絕頂聰明。然而,在維護子女健康成長的角度,前妻卻作了一個比較極端的示範。在愛情路上,愛恨交纏無可避免,作為有為女性,要自愛自尊:愛和恨須有底線,既非忍辱求愛,也不同歸於盡。

親子共成長

當標榜升學主義的時代逐漸過去,父母和老師都必須省思:如何提供孩子適當的學習方向,營造健全的教育環境,才能讓每個孩子都具備適應社會變遷的能力,走出成功亮麗的人生?

    【摘自:《親子共成長:培養孩子心智,開展天賦潛能》,鄭石岩,遠流出版,二○○七年一月】

“我們常常期待孩子好好學習,可我們自己呢?有好好學習過如何去當父母嗎?”我想大概很少人在做父母前就去學親子教育,就算真的去了解過,也只能是皮毛,因為知易行難。所以,“共成長”對父母來說是個非常重要的概念。如果進入學校和社會,便會經歷成長,那麼,為人父母肯定是另一次成長的機遇。從事教育和心理諮商工作多年的鄭石岩認為,孩子成長要素包括人格的陶冶、生活態度、學習方法和習慣、情緒管理、溝通能力等,而親子教育的場景是真實的生活,也就是說,那不是一本通書和道聽途說可以做好的事。

其實,我們不是沒有接觸過親子教育的,因為都曾經為人子女,父母就是我們的第一位親子教育導師。可是原生家庭是無法選擇的,人們自然而然地形成的親子觀念,特別是思維和溝通模式,會代代相傳,以致某些族群一直走不出命運的悲劇,如:年少曾被家暴的人同樣會以暴力對待自己的孩子,見證父母犯罪的人長大後亦成為階下囚。要傳承良好的家風或走出原生家庭的困境,都是需要悟性的,而這正是親子教育的核心——思考和重建親子教育的觀念和策略。

對我而言,“親子共成長”需要有學無止境的心態,但切忌一本通書讀到老。面對不同特質的孩子和生活狀況,要具備彈性,勇於反省和改良,力求“自助助人”——先改良自己,再要求孩子,最後共享“助人自助”的碩果。

文章刊於澳門日報: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21-12/17/content_15641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