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合作不是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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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很想學習之議題面向為“人際關係 ”、“家庭資源管理”、生命歷程中的人類成長與發展”、“人類的性”與“家庭動力”,想學人數超過百分之九十的學習議題為“家人情感的經驗與表達”、“處理家庭內部的變化與壓力”、“人際溝通”、“友誼的建立、維持與結束”以及“建立自己與他人的自尊與自信”。

    【摘自:《青少年的家庭教育學習需求探討》,陳雅婷,台灣師範大學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家政教育教學碩士學位論文,二○一二年七月】

談到家庭教育,相信很多人會想到“家校合作”,因為長期以來,學校不僅僅在教育學生,還要教育家長如何教孩子。每每新聞報道不幸事件,學校也是首先被公眾責難的單位:一定是功課壓力太大了,一定是沒有和家長好好溝通了……彷彿孩子只要入學,一切成長問題都是學校的責任。

筆者認為,把家庭教育的重任放在學校是不合理的,學校本身並沒有家庭教育的專員,對家庭教育缺乏科學性的理解。筆者所見,普遍的家校合作就是把家長訓練成學校的助手,負責在校外管功課和紀律,開家長會的時候,老師會說“沒有督促孩子做好功課和簽eClass的家長是不合格的”,然則只要做好就合格,如果學校給孩子的是學習壓力,那麼家校合作無形中就是把家長訓練成一個“校外打手”,使孩子內外受壓。做得較好的學校,則會協助成立由家長組成的“家教會”,由一群普通家長成立的互助組織,要如何要求所有家長受教呢?同樣是充滿無力感。

學校和家長之間存在的權責關係,本質上不利於相互教育,因此,家庭教育的專責回歸政府主導合情合理,這樣學校才可以專注教育學生,像上文的研究結果,學生可以學習如何更好地處理家庭關係。

(《家庭教育促進法》省思 · 六)

文章刊於澳門日報: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22-02/25/content_157925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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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眼中的“冰墩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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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冰墩墩”將大熊貓形象與富有超能量的冰晶外殼相結合,頭部外殼造型取自冰雪運動頭盔,裝飾彩色光環,整體形象酷似航天員。

    在劉平雲看來,大熊貓是世界公認的中國“國寶”,形象友好可愛、憨態可掬。大熊貓頭部裝飾彩色光環,整體造型像航天員,猶如一位來自未來的冰雪運動專家,體現了現代科技和冰雪運動的結合,寓意着創造非凡、探索未來。

    【摘自:〈吉祥物“冰墩墩”是怎麼誕生的?原來創意原型是它!〉,中國新聞網,二○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在寒冬中,“冰墩墩”火紅了,它就是北京冬季奧運會的吉祥物。設計者說,其靈感來源於北京的小食冰糖葫蘆,怪不得它徹頭徹尾的像元宵節的恩物——湯圓。

大家看重的大概就是“國寶”熊貓的代表性,以及其可愛趣怪的外形。然而,孩子卻看到了不一樣的“冰墩墩”,以下是我在巴士上聽到的有趣對談:

“冰墩墩真的會奪金嗎?”童言無忌,巴士上胖乎乎小女孩問。“冰墩墩像你那麼胖,怎麼能奪金?啊……我知道了!你們像雪球從山上滾下來!”旁邊年長一點的男孩嘲笑她,氣得她呱呱大叫。“不奪金就不可以做運動嗎?”這時吵鬧聲中飄來一把持重的男音,“別生氣!每個人都可以喜歡運動,你和冰墩墩也不例外!”他安撫小女孩。“對呀!人人都可以做運動,阿妹還可以減肥。”一把溫柔的女聲揚起,小女孩笑了。

也許“冰墩墩”的確不像個矯健的運動員,然而,它給世界帶來的是運動背後的歡樂,這大概是設計者意料之外,也非玩偶炒家所看重的,但這是孩子天真的視角。“有些熱愛無關成敗!”——多麼有智慧的親子對談,回看湯圓一樣的“冰墩墩”,我內心暖烘烘的。

文章刊於澳門日報: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22-02/18/content_15778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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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父母伸出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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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促進法》而非《家庭教育法》,較後者而言,“促進”二字的加入,讓這部法多了些溫情……蔣亞輝說:“家庭教育立法不是管家長,是促進家長,是在尊重家長基礎上給家長指引和支持。”在他看來,促進法體現了兩個關鍵詞:賦能、促進——法律為家庭和社會組織賦能,其核心要義正是“促進”。

【摘自:〈尊重家長,支持家長,賦能家長!家庭教育專家帶你讀懂《家庭教育促進法》〉,崔文燦、何昕雨,羊城派,二○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法律不外乎人情,不是所有立法都是冷冰冰的,教育法便是以保護孩子權利而設立,目的在樹立人們在教育活動中的權利、義務關係,有效保障教育事業的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在法案中強調“促進”一詞,其重點在於指引和賦能:指引是通過法律的方式,引導家長按照科學的方法和理念教育孩子;賦能,則是指家長遇到困難和問題時,有權利向公共體系獲取相應的幫助,提升自己的教育能力,形同政府向徬徨無助的父母伸出援手。

《家庭教育促進法》對家庭教育所指引的方向,值得澳門借鏡。據筆者近年的觀察,澳門家長是幸福的,教青局和社工局均設有專責部門協助家長;學校、社團、教會,以至私人企業都會舉辦免費的親職教育培訓。然而,是否所有家長都被“賦能”,有權利和義務參加這些培訓?看來不是,沒有終身學習的意識和不了解相關培訓資訊的家長,仍然可以各種原因推卸責任,閉門造車。

未來,我們可以仿效內地的立法精神,由政府主導形成“家教指引”,建立具科學性的教學系統和具專業性的師資團隊,並從制度上給家長“賦能”,鼓勵企業騰出空間支持員工接受親職教育培訓,相信是澳門優化家庭教育的發展方向。

(《家庭教育促進法》省思 · 五)

文章刊於澳門日報: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22-02/11/content_15761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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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家教”甚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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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變遷,家庭的家人關係擴展至家庭與社會的關係,成為“官務事”;家庭教育的觀念,亦擴展為終身學習、從人民自行執行轉變為政府介入,由學校、政府所屬的社會教育機構,結合民間、社區團體,落實家庭教育……二○○三年正式頒定“家庭教育法”,第一條明定“為增進家庭生活知能、家人關係,健全家庭功能,特制定本法”。

    【摘自:《台灣家庭教育發展》,家庭教育資源網,二○二一年六月三日】

“我哋老一輩人都覺得冇家教係恥辱!”中國並不是家庭教育法最早落實的國家,重視家教卻是中華文化的優良傳統,言傳身教的育兒追求自古已有。然而,知易行難,原來,真正要家長掌握育兒之法,並不容易。

筆者具專業的教育學位,有十多年前線教師的經驗,碩士修讀的是“課程設計與管理”,還曾經在大專院校任教“教學法”課程。然而,在開展親職教育課程的時候,仍然覺得力不從心。

親職教育第一難是難以掌握學生水平:家長來自不同的成長背景,具有不同的文化程度,課程設計異常困難,有的家長會覺得你教授的內容膚淺,浪費時間;有的家長會認為你說的他們根本不懂,力不從心。

第二難是課時規劃,由於家長工作繁忙,培訓時間很難落實,半途而廢的家長不少,他們大都希望上速成雞精班,拍下幾頁寫有重點的簡報,但鮮有人關心如何在現實生活中,針對不同性格特質的孩子進行調整。最難的大概就是價值觀已成形,很難基於和自己年齡相若的導師的提點而改變,所以坊間自發推行的親職教育課程成效很難評估,也無法評估,而這也是家庭教育需要落實到政策規劃的原因之一。

(“家庭教育促進法”省思 · 四)

文章刊於澳門日報: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22-02/04/content_15749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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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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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職教育是由專家設計的一系列有系統的教育活動或方案。……有效的親職教育方案能增進父母及主要照顧者的親職知識、技巧及情感,進而提升其踐行親職的成效;反 之,無效的親職教育方案除了浪費時間、經費與社會成本之外,尚且有負面的效果 。 Patterson 與 Chamberlain即指出如果父母接受了未經驗證且無效果的服務,他們可能會認定這些處遇無效,因而不再尋求參與其他的親職教育方案。

    【摘自:〈突破親職教育推展的困境:論有效適切之親職教育方案〉,張再明,《台灣教育評論月刊》,二○一五年第四期】

“都寫十多年了,還不打算結集嗎?天天在自己的頻道講別人的書真不划算!”出版社的朋友老笑我。“為什麼每次做親子教育講座,你都要引用教育家的觀點?講自己的故事不是更吸引嗎?”喜歡演講的朋友會不解。

的確,我寫親子題材十六年了,起初寫的是讀書心得,慢慢地加入了自己的生活實踐作為例證,然而,我覺得這還不能夠成為專家:因為我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我的經驗也不是你的經驗。我做親子教育分享的時候會特別強調:不要相信那些以孩子成就作為賣點的親子著作,所謂的哈佛女孩、史丹福男孩只是“個案”,除非有人可以針對名校的孩子進行研究,並證實所有入讀該校的孩子都是用同一種方法培養出來的。相同的父母,也可以教出千差萬別的孩子,何況是不同環境下成長的人!優秀的教育著作儘管不是完美無缺,至少應該具備不同案例的觀察和驗證。

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體系不盡相同,然而,他們都需要具備系統性、連貫性和科學性。不同的教育原理具有不同的特性,家長需要在不停的試錯中自我調整,才能做到因材施教,而這也是我國家庭教育立法的精神核心。(“家庭教育促進法”省思 · 三)

文章刊於澳門日報: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22-01/28/content_15734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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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立法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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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職教育的健康發展離不開法律的長效保障,加強立法工作是盡快推動親職教育發展的重中之重……因此,必須盡快建立起以政府為主導、學校為依託的多元主體的實施體制。

    【摘自:〈美國親職教育實踐經驗及對我國的啓示〉,王艷輝,《成人教育雜誌》,二○一七年第四期】

談到“家庭教育立法”,各人理解不一,有傳媒工作者在其YouTube頻道中嘲諷“從來沒有一個國家會立法教仔”,更聲稱“內容難執行”。筆者認為,反對者都是基於對家庭教育立法的認識不足。其實,很多國家早已立法,包括美國、芬蘭,事實證明家庭教育立法具可操作性。

鼓勵家庭教育:政府拍點廣告片、學校開辦家長會、社團辦些工作坊,不就可以了?其實不然。家庭教育是需要系統規劃的:教什麼內容、用什麼方法、請什麼導師等應有標準,只有立法定調,施教者有法可依,教學質量才有保證。例如,美國的親職教育主要包括五個方面:子女發展不同階段的知識(包括生理學、教育學、心理學知識等);父母角色的認同;教養態度和方法;良好的家庭關係(包括夫妻關係與親子關係);預防和解決衝突的能力。其任教導師,皆需要通過專業資格審核。

對父母來說,立法不單是鼓勵和幫忙,更是賦予責任。美國俄勒岡州的“父母責任法”明確規定:針對因管教不善導致的青少年犯罪,其父母必須接受相應的懲罰。反觀中國的家庭教育法:“發現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拒絕、怠於履行家庭教育責任,或者非法阻礙其他監護人實施家庭教育的,應當予以批評教育、勸誡制止,必要時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已經相對溫和。

(《家庭教育促進法》省思 · 二)

文章刊於澳門日報: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22-01/21/content_15718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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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促進法”的時代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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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長:尊重兒童,知曉規律。本法指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樹立正確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覺學習家庭教育知識,在孕期和未成年人進入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幼稚園、中小學校等重要時段進行有針對性的學習,掌握科學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摘自:〈家庭教育促進法有三大看點〉,華偉,《中國教育報》,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生孩子要不要考牌?”是近年流行的熱門辯題,皆因孩子成長問題和家庭慘案太多了,人們開始意識到生兒育女不是件簡單的事。某場辯論比賽的正方指出,考牌就是做事前批給,“即有資格才可以生育”。我聽着笑了,“有資格才生育”無疑有違人權,而更重要的是:人們想生育嗎?君不見近年政府不斷鼓勵生育,合資格的“優質種子”還不想發芽呢。所以,我覺得事前考牌是行不通的,但事後要求則合理,古語也有云:“養不教父之過。”沒有好好教養孩子,不僅危害孩子,還會成為社會問題,遺禍大眾。

事實上,多數的家長也想教好孩子,只是不知法,因此親職教育有其現實需求。筆者從事親子教育寫作十多年,見證親子教育在華人地區發展一日千里,奇異的是家庭問題有增無減,學童輕生個案接二連三,大概不是家長不肯盡力,而是“用錯力”。

當政府、學校、社團、培訓機構等都各自宣教,不僅資源重複,更會雜亂無章,因此“家庭教育促進法”的推行任重道遠,那是一個由合情、合理到合法的進程。“齊家治國平天下”——良好的家庭教育是人類可持續發展之本,國家對親職教育的重視程度,將會是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體現,而推行“家庭教育促進法”,可說是我國劃時代的進步。

文章刊於澳門日報: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22-01/14/content_15702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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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不在辯論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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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本華自己也曾說過:“辯論技巧與邏輯,是兩個完全不同領域的學問。”我們在知道這些技巧之後,只要不拿來為惡,偶爾用來捍衛自己的想法,也不是什麼罪惡的事;又至少,知道這些詭辯技巧,日後當遇到他人用這些方法來對付我們時,我們也能堅守立場,不至於被對方似是而非的說法牽着走,讓雙方可以再次回到理性討論的範圍中。

    【摘自:《每一天都拉開差距》,許成準,大是文化,二○二一年九月】

你是“辯論女王”,家人一定很怕和你吵架!實情是我近年除了在臉書開題議事,及在真正的辯論比賽場合,平日很少和人辯論,即使是朋友主動和我討論,我也是點到即止。由辯手、教練到評判,辯論接近三十年,我並沒有覺得能言善辯無敵,反而學會了冷靜地處理分歧和攻擊。

家不是講理的地方,工作場所也不是人人有權講理。家人朋友不是你有理便認同你;領導同事不是必須認同你……既然都沒有用,何必學?學生會問。不是沒有用,只是不用於壓倒別人,要記住生活中沒有一個獎項叫“最佳辯論員”。很多人以為辯論人必然執迷,其實那只是誤解,辯論比賽的立場是抽籤決定的,長期的辯論訓練,會讓我們成為很好的寫手——手起刀落,什麼立場也可有理,然而,更大的收穫應該是明辨是非。也許我們都不能夠說服別人,但至少可以看清事實,不容易被迷惑。另外,因為習慣多角度思考,我們也比較少糾結於問題本身,如同《每一天都拉開差距》一書中,引述叔本華的名言:辯論讓我們學會在爭辯中脫身!

辯得好不如活得好,人生不是一場辯論比賽。新年伊始,我要特別勉勵自己,也藉此與讀者共勉。

文章刊於澳門日報: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22-01/07/content_156877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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