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人類的基本‘需求’,還是人類的基本‘權利’?”淡水正迅速成為富人專用品和賺錢工具/世界上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資源——水——正在逐漸消失。”
【《藍金——向竊取世界水資源的公司宣戰》,作者:(加)(Barlow, M.),(加)(Clarke, T.),張嶽、盧瑩譯, 當代中國出版社,二○○八年 】
我隨團進入了即將落成的大型娛樂度假村參觀,目睹一擲千金的人造沙灘,特色出色的建築風格,隨行導賞員一再強調“要給客人最高的生活品味,沐浴是當中重要的一環。一個普通雙人房,就有三種沐浴設施,最豪華莫過於玻璃屛幕前的巨型浴池,可供八個成人共浴。高級套房還會有更大型的浴池……”一片讚嘆聲中,《藍金》一書的內容卻不停在我腦海泛起。書中把水稱為藍色的金子,它們不僅越來越矜貴,更成了富人的專利,本應屬於人類基本權利的資源被強佔了。
誠然,一個人身體再污穢,也不需要同時用三種方式洗澡;一個人再愛熱鬧,也不想和八個成人共浴。當度假村已擁有充裕的沙灘和泳池,客房內的巨型浴池到底是生活品味,還是奢侈浪費?是象徵着高貴的裝飾品,還是侵略別人資源的罪證?聯合國的數據會把答案吿訴你:
世界上仍有八到十億人無法獲得乾淨的飮用水,導致水資源爭奪戰、疾病,甚至死亡/二十一世紀水資源短缺將成為非洲大陸的衝突起因/非洲婦女年步行超過四百億小時,運載收集水量重達十八公斤,且通常仍是不乾淨的飮用水/一周三萬八千個兒童,每星期全球有將近三萬八千名五歲以下兒童死於不乾淨的飮用水和不衛生的生活條件/二○一○年七月聯合國宣佈,取得乾淨的水和衛生設施是基本人權。
當我們一個人在享受可供八人共浴的巨型浴池時,有沒有想過,我們扼殺了無數人生存的權利?澳門有很多保障人的法例,如:勞工權益和建築安全,偏偏沒有保障基本人權的環保法例規管人為的浪費,合理嗎?即將發展為高級娛樂渡假中心的小城,應該要站起來,捍衛作為地球一份子應有的普世價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