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說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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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語言(常簡稱為方言)最簡單的定義就是指一個特定地理區域中某種語言的變體……在實際操 作上,判別語言和方言的標準往往是政治性的,如果某種語言完成標準化(特別是書面標準化)的程序,我們通常將其稱之為“語言”;如果某種語言沒有完成這個 程序,則我們通常將其稱為“方言”。

    【摘自維基百科,內容修訂於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雖然基本法規 定中英雙語為本港法定語言,但接近97%本地人口,都以廣東話(一種不是法定語言的中國方言)作為家居及日常交際的常用語言……”(“語文學習支 援”,摘自香港敎育局網站),一段看似平平無奇的文字,在網上卻激起千重浪,皆因網民認為,敎育局此說法是故意“矮化”廣東話,將廣東話排除於“中文”以 外……對於港人此論調,我深感驚訝之餘,也激起了對方言的思考。

筆者之所以對港人論調感到詫異,是因為對廣東話為方言之概 念根深柢固。在我的固有價値中,從來都認為廣東話是方言:其一,廣東話只是廣東和廣西少數族群的用語;其二,廣東話沒有旣定的書面用語和標準化規範。讀書 的年頭,為更接近“好文章”的標準,我會特別用心去學普通話,也堅持只看“正統文學”。後來學習寫劇本,我開始猶豫“寫什麼語言好呢?”,文學人看重劇本 的傳遞性——主張用書面語;戲劇人重視劇本的操作性——更愛用廣東話。我對書面語的書寫更有信心,而妹妹卻一再鼓勵我嘗試用方言去反映本土的語言特色,在 本屆文學奬中,我選用了廣東話,理由只有一個——做個新嘗試不壞。雖然不知道寫什麼語言叫更好,但有感作品思想並不會因為語言不同而改變。

在 我而言,任何語言都有其精妙之處,並沒有優劣之分,當中只有作為工具的實用性之別,比如英語因為其通用性而成為國際語言,普通話因當初成為官方語而通用全 國,都不過是歷史的因緣際會。如果方言不會因為其通用價値低而受到鄙視,方言地區的人便不需因“方言”之詞而成為驚弓之鳥,事件所包含的政治意味,恐怕比 事情的表面作用深遠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