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覓我所仰望的共同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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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是一種人創造的對象,以某種方式崇拜……”因為崇尚理性,我在自己的閱讀長河中,並沒有特定的崇拜對象。在閱讀的習慣上,我是個不折不扣的俗人,喜歡也好,不喜歡也好,凡是被稱佳作,我都樂意慕名而讀。因為資質所限,我缺乏拋書包的能力,往往只能捕捉一些影像或留住一點氣息。

人生中,我第一個愛上的作家是安徒生,跟其他兒童文學家不一樣,安徒生的故事是以陰暗作為基調的,他特別愛寫悲劇,例如:身世可憐的醜小鴨、失落於愛情的人漁公主、以及帶出人性弱點的 “新衣國王”。儘管如此,安徒生卻不是黯淡的,故事中的光芒正來源於暗──光與暗是相對的,只有暗能把光明襯托得更亮。

承接童年的愛好,我一直都比較喜歡書寫社會陰暗面的作家,例如:魯迅和米蘭•昆德拉:

“令她反感的,遠不是世界的醜陋,而是這個世界所戴的漂亮面具。”(<生命中不能承受的輕>,米蘭•昆德拉)

我並沒有愛上完美,因為完美主義的追求只能化作虛無。站在兩位巨人的腳下,我能夠感覺到生命的偉大正源自它的卑微,如魯迅筆下的野草:

“根本不深,花葉不美……當生存時,還是將遭踐踏,將遭刪刈,直至於死亡而朽腐。但我坦然,欣然。我將大笑,我將歌唱。”(<野草題詞>,魯迅)。

兩個來自不同文化氛圍的作家,不知怎的,給我一種相似的感覺,不過我愛上米蘭的年紀,卻遠不如魯迅時的火熱。魯迅是我年少時唯一迷戀過的作家,為了追星,我會不惜囫圇吞棗,吞下那些生澀難懂的雜文,也會追訪他的愛情史,仿佛自己將會成為講台下愛慕他的幸運兒許小姐那樣,我甚至因為得悉魯迅只有一米五八的身高而失落過一陣子,但無論如何,他仍然給我留下神聖而高大的身影。走過少年輕狂的歲月,我才讀到米蘭•昆德拉,熱愛的程度便顯得溫和。

文壇上,對於以上兩位的讚美和批評都很多,特別是對魯迅的,多得讓人煩膩。最後,我乾脆就不看評論了,我喜歡自己眼中的他們:永遠的愛恨分明和充滿激情。

在基調上,米蘭和魯迅都是抗傳統、反體制的代表人,你很難想像,我還精神分裂地愛上了另一個時代巨人──千百年來被封建皇朝奉為神明的至聖先師孔子。我對孔子的熱愛,由讀<論語>開始,在書中,孔子是個可愛可親的老師。最難忘的一段師生逸事記於魯迅的《中國小說史略》:

孔子嘗游於山,使子路取水。逢虎于水所,與共戰,攬尾得之,內懷中;取水還。問孔子曰,“上士殺虎如之何?”子曰,“上士殺虎持虎頭。”又問曰,“中士殺虎如之何?”子曰,“中士殺虎持虎耳。”又問,“下士殺虎如之何?”子曰,“下士殺虎捉虎尾。”子路出尾棄之,因恚孔子曰,“夫子知水所有虎,使我取水,是欲死我。”乃懷石盤欲中孔子,又問“上士殺人如之何?”子曰,“上士殺人使筆端。”又問曰,“中士殺人如之何?”子曰,“中士殺人用舌端。”又問“下士殺人如之何?”子曰,“下士殺人懷石盤。”子路出而棄之,於是心服。

孔子是我在教育工作方面的啟蒙老師,在他的師生逸事中,讓我感受到教育事業的至誠和喜悅,儘管“君臣、父子”的階級觀念長期被批判。孔子是人,不是神,我不想為他的缺憾作任何掩飾,我覺得 “聖人皆有錯”的結論已經是最好的答案。無論如何,孔子對仁愛的堅持和中庸的處世態度時刻警醒著我,讓我儘管被辱為 “犬儒”的時候,仍然堅持平等理性的思考和包容仁愛的態度。

到目前為止,唯一讓我愛上的女性作家擁有一個很男性化的名字──龍應台。人到中年,當我還沒有飛到自己理想的高度,便要開始為 “新生命的理想”忙碌的年頭,我慶幸遇上了她──一個既具有女性柔情,又具有豪傑氣魄的女作家。

“幸福就是,生活中不必時時恐懼。幸福就是,尋常的人兒依舊。幸福就是,早上揮手說“再見”的人,晚上又平平常常地回來了,書包丟在同一個角落,臭球鞋塞在同一張椅下。”(<目送>,龍應台)

是龍應台讓我體會到一份專屬於家庭的細水長流的愛,也是她讓我了解到理想和家庭兼容的可能性。龍應台給我留下的生命啟迪是最接近生活的,這些年來,我一直踏著她的腳印前行,立志要像她那樣和孩子一起成長,我也希望自己可以仿傚她,和兒子一起讀完全套<三國演義>和各大名著……與其說我崇拜龍應台,不如說我羨慕她:羨慕她的才華、羨慕她的志氣,還有幸福的家庭,唯一讓我有所婉惜的,是她從政的路。如果可以選擇,我多麼希望龍應台永遠是書中慈愛善良的母親,那麼,她就不用誠懇地說“我愛死學運的學生,但我希望他們盡快回家”,也遭反對者辱罵……但這也是我愛她的原因,我忽然想起,所有讓我鍾愛的作家們都是能夠撐起天地的。龍應台用自己向世界證明了 “修行的路總是孤獨的,因為智慧必然來自孤獨”。

必須承認,我不是一個唯美主義的文學愛好者,我沒有眷戀美麗文字和意境,卻愛上了美麗的人格和思想。我鍾愛願意放下安逸的生活和完美的追求,走進黑暗中尋找光明的作家。我沒有統計過以上五人到底有多少共同點,但他們都選擇性地融合成一個統一的主體──那就是我,一個記憶系統有缺失的讀者。縱然在閱讀的歷程上,我經常遺失掉重要的細節,但卻找到了自己。

後記:

‪#‎近年來感覺最難動筆的一篇文章‬#
因為完美主義,以前我在校寫作文,多是無法完成的,而一篇參賽文章又要花”死去活來”的努力,為了不再自我折磨,我中學畢業後決定再不寫作了……任何事,去到為迎合世界,得到獎賞而做,註定是無法長久的.

自從開始辯論,我才訓練出”有前無後,打死罷就”的爛勁,因為日子有功,我寫稿能力也是比多數人強的,故有”發稿機器”的稱號,且成就了我今天的工作,自從開始明白”花時間不代表好”的道理,我寫作也就愉快多了,也不會再思考是否被認同,得成就這些事了,所以近年我寫作的風格變成”隨手寫”,”輕鬆寫”.

然而,在文壇偶像這個主題上,傷腦筋的不再是自己寫得好不好,而是應視誰為偶像,偶像的本身,未必需要最好,因為最愛和最好不是同一回事,但那至少要是你所仰望的人,而文壇偶像,某程度也透視著一個寫作人的理想和追求,我想了半個月,因為無法落實寫誰,有過放棄的念頭,最後還是鼓足勇氣交了,我想,文章不見得很好,但有一點是肯定的:它不是一篇行貨,它是經過長久的深思熟慮才寫成的.而選擇文壇偶像的嚴謹性,一如我對寫作的忠誠:勇於試煉且反覆思量.

當中的好幾位,我其實經常提的,如:安徒生,魯迅.米蘭昆德拉,龍應台,比較少提的會是孔子,很多人問我為什麼喜歡那個談孔子的徵文比賽?那是因為我想走近聖人多一點點呀.不敢說自己真的懂得很多,但至少我願意去懂,然後再批判.一如魯迅,多少年來,儒家思想不停被政治利用,無論是撐還是反,都帶著從政者的用心,為求目的,不擇手段地抹黑和踐踏自己的傳統文化,和為了鞏固政權,不擇手段去演繹儒家思想的政客一樣可恥,因為我熱愛儒家,掛著民主鬥士的朋友會叫我”犬儒”,其實犬儒是另一個學派,其追求和儒家入世觀是截然不同的,當你對一種文化從不理解,也從不打算理解,那不求甚解的激情,會比”犬儒”更高貴嗎?犬本是人類摯友,而不學無術者,恐怕是”犬也不如”.

最後,送上文章結語:必須承認,我不是一個唯美主義的文學愛好者,我沒有眷戀美麗文字和意境,卻愛上了美麗的人格和思想。我鍾愛願意放下安逸的生活和完美的追求,走進黑暗中尋找光明的作家。我沒有統計過以上五人到底有多少共同點,但他們都選擇性地融合成一個統一的主體──那就是我,一個記憶系統有缺失的讀者。縱然在閱讀的歷程上,我經常遺失掉重要的細節,但卻找到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