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究到底的意義

恰當的司法適用,可以讓人們在具體的個案中,準確把握和理解網絡言論自由的邊界在哪裏……一個成功的判决,就是一次成功的釋法和普法,對良好網絡輿論空間環境的營造具有重要意義。

    【摘自:〈網絡言論需要自由卻不可“任性”〉,朱恆順,《中國青年報》,二○一五年七月一日】

我沒有痛恨嫌疑人,為何訴訟?這大概需要由另一個事件談起。那一年,剛由加拿大回澳門的妹妹,發生了一宗小小的交通意外——地面標誌顯示鄰車只能直去,對方卻突然左轉,撞向我們。交通警判妹妹輸,理由是路面的交通標誌指示此路可以轉左,且地面展示虛線,即可以轉左,基於路牌大於地線,所以對方贏。身邊幾乎所有人都叫我們放棄爭取,因為交通警都判了,而且那不過是一萬幾千元的損失。但在外國回來的妹妹卻堅持理論,其中一位警員道:“鬧也沒有用,自己去檢察院上訴。”我們走訪了檢察院和各大部門,經歷過無數次的書面申訴。

其實,我外出講學幾場或多寫幾篇文章,就能把維修費賺回來,何苦要花這些精力?很多朋友知道後都笑我傻。交通意外的另一方也不傻,主動提出和解賠款。我並沒有因此分到一分錢,因為車子是父親的,即使要賠償,父親也會包辦,他是最先勸我們放棄的人。就是因為一股傻氣,我們得到了一個意料之外的收穫:案件以後,那路口地上的白色虛線變成了實線。往後每次路經此地,我都會覺得欣慰,因為其他車主再也不會被誤導了,如此一來,再麻煩的爭取過程也是值得的。

這是我經歷的第一次訴訟,它讓我了解到堅持追尋法理的意義所在。(論網絡言論自由 · 三)

一個人的“千軍萬馬”

一個人的“千軍萬馬”

  在社交媒體、網絡媒體高度發達的今天,網絡暴力如同無聲無形的利器,對個人權益、網絡空間秩序產生了嚴重的侵害,每個人都有可能成為網絡暴力的受害者。

    【摘自:〈青少年網絡暴力的治理路徑初探〉,作者:朱松嶺、王穎,《中國青年社會科學》,二○二○年第三期】

談到網絡暴力,大家可能只會想到具傷害性的言論、圖片、視頻等,但根據引文,凡故意以貶低、騷擾、威脅等為目的的攻擊行為,均屬於網絡暴力。這次網絡事件中,“主謀”散播幾可亂真的謠言,不僅攻人於無形,更讓網民信以為真、同仇敵愾。像事件中的嫌疑人,雖然用粗鄙之詞貶損我的專業形象,但我仍然相信他是一個真實可信的青年,因為他的言論是以實名帳號來發表的。

為什麼他不用太空號(假帳號)呢?因為他壓根兒就不知道自己是犯法的,要多狠毒有多狠毒。作為一個普通的網民,他也只是追隨“千軍萬馬”進攻,陶醉於自己的正義而已,他又怎會知道所謂的“千軍萬馬”,可能只是一個人的操作。我在網上與人辯論十多年,鮮有人如上班一樣,連續一個星期花大量篇幅和心思去造謠,可見“主謀”動機不單純是洩忿,觀其行文章法,應不是無知之人,何以記恨,不得而知,但嫌疑人肯定是兩君交戰之池魚。在網絡世界中,如此池魚不計其數,當你天天身在其中,享受“千軍萬馬”殺人於無形的快感,豈是學校老師一節網絡倫理課所能改變?

我並沒有真的痛恨嫌疑人,我甚至敬佩他用真姓名留言,且在警局問案之時的坦誠。他只是不知道自己這樣是犯罪的,但不知者等同無罪嗎?我又為何花錢請律師進行訴訟?下期再續。

(論網絡言論自由 · 二)

網絡攻擊實錄

喜歡辯論的人,大抵都是源於喜歡思考。從不斷反思與爭辯的過程之中,試圖探究真理的所在。沒錯,這是我們愛上辯論的原因,就是這麼純粹。哪怕有一天你已經離開了辯論場上那些年踏上過的台板……

    【摘自:〈“一場思辨之旅”觀後感〉,演辯人同盟,二○一五年】

因為喜歡在社交媒體開帖辯論,我被封為“辯論女王”,這稱號未必是讚美,我在網上辯論時經常樹敵,然而,我欣然接受這一切,包括批評和嘲諷,我願以畢生去證明:我以辯為樂,以辯會友,從不仇恨辯友。

在思辨的路上,其實我沒有所謂目標——既不打算從政,近年也放下了從事廿五年的辯論教練工作。辯只是為了想辯,那是純粹屬於個人的靈性追求。“辯論女王”從來笑罵由人,沒有想過有天竟鬧上法庭。

去年五月八日,我因為一則討論某店價格的文章內容被惡意扭曲,而去報警。“憑什麼報警?”不下數百人質問我。“就憑我認為此事有損我的公信力和權益!”從事辯論活動近三十年,這愛好也許從未讓我名利雙收,至少給我足夠的法律敏感度:“如果我不先舉報借意扭曲資訊的人,我可能會涉及詆譭商譽的陷阱,那可是有法律責任的。”我在帖文中談的是因市場訊息不對稱,而形成的價格不合理,並建議透過推介其他商戶的方式去平衡,從未指該商戶是“黑店”的意思。文章被惡意扭曲,不僅加入本人的實名標註,還故意標註與我相關的媒體和社團。繼而一系列網絡欺凌出現,包括公開本人與家人合照、辱罵和發放謠言。

起初很少人相信我真的會報警,網上盡是“太空號”(假帳號),犯人很難偵查到,但我至少可自保。

(談網絡言論自由 · 一)

文章引自澳門日報: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21-06/25/content_1525397.htm

記憶的碎片

純粹客觀是形而上學的假設,可惜得不到任何證明。我能做的就是盡量忠實於我自己的體驗……本書的初稿在一些朋友中傳看過,他們的意見給了我各方面的啟發,有些接受了,有些拒絕了,無論是接受還是拒絕我都感到友誼的可貴。我想把這些意見公開,讓讀者自行判斷。

    【摘自:《末日倖存者的獨白》,作者:劉曉波,時報出版社,二○一九年九月十七日】

翻開此書的時候,我期待作者能夠像歷史老師一樣,給出一個標準答案,可是他似乎也無意成為權威,只是留下懺悔者的獨白:“儘管這本書帶有我個人的性格、局限和偏見,但我決不掩飾這一切。”閱讀後,我有一點失落,更多的是覺悟——是的,沒有人是全能全知的,包括當年十三歲的我,但我們仍然可以繼續去了解、思考,然後把這些見證留給歷史評定。

“那事對當今中國有作為嗎?”那天午飯,朋友Y問我。“沒有!”我思索良久,然後給出了這個“無情”的答案。“既然如此,見證意義何在?”與Y別後,我一直思索“何謂作為?什麼是意義?”。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部分慰安婦窮其餘生做見證,有作為嗎?如果作為等於道歉、賠償和抹走傷痛,她們大概也沒有作為,但也不能說其沒有意義,如果其記憶可以讓人正視歷史,避免悲劇重演。五四運動在當時彷彿也無所作為,但其過程有助推進新思潮,促使國人覺醒。由此觀之,所謂的“作為”,也不是一道目標為本的數學題。

多年過去了,當中的“作為”仍無法如教科書的標準答案那樣完美地呈現,卻教一個當年十三歲的孩子自此記住了愛——不單是記取仇恨,更需要和國人一起努力革新,引領民族前進的不是我驕傲我是中國人,而是那份因愛而生的自強不息與不離不棄。

作別“錢多人傻”?

社會多數人共享的價值就是所謂的“人人心中有一把尺”,雖不必然是每一個人都認同這些價值,但必是社會大多數人共有。有人將之稱為“互為主觀”(inter-subjective)的價值,而實際存在於社會中,成為評斷好或不好的“客觀”標準。

    【摘自:《林業政策分析與評估》,作者:鄭欽龍教授,台灣大學森林環資學系,一九九八年】

政府推出第二輪抗疫經濟援助措施後,有人歡喜有人愁,網路上眾說紛紜,出現意見不一的情況,很有一種“分產不均”的況味。筆者嘗試從辯論“政策辯”的衡量標準去看這個問題:

首先,有報稅等於對社會有承擔,有承擔才可以講權利這個理念本身有誤導,才會讓家庭主婦、基層公務員議論紛紜;再說救中小企的措施未見有重點,令被停工的一群“到喉唔到肺”,發完災難財的一群也滿載而歸;而最關鍵的是要幫助受疫情影響的人,當中無影響的受惠者一群,真正被辭退的一群卻沒有名正言順地得到支援,反而變成“要向社會申請救濟的失業者”。幸好政府從善如流,之後願意完善措施。但從另一個角度看,新班子政策思維欠論證意識,才會在政策理念上出現如此多重標準。

雖然筆者對政府推出第二波一籃子抗疫方案評價不高,但覺得其態度可嘉。無論如何,喜見新政府想改變、肯做事、有承擔。筆者建議,不妨研究有限度現金分享,派給薪金標準線以下的人群,省卻界別分類和社會貢獻等推論;如若想做針對性的救助措施,得花點心力去思考政策嚴謹度和解決力,才能脫離“澳門錢多人傻”的印象。

“文離鄉貴”

憑此次詩文事件,未必就能證明日本的古文程度壓過中國。原因在於,這些古詩詞大多出自在日中國人……真正的文化人,應可視不同語境與場合,自如運用不同風格的語言。唯有如此,我們才能在面對日本時不妄自菲薄,也在討論文化議題時不歇斯底里。

    【摘自:〈“武漢加油”勝於“風月同天”?  文化的歇斯底里能有多荒謬〉,作者:劉燕婷,香港01,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為了援助中國抗擊新型肺炎,日本在物資捐贈箱上貼了中國古詩,善舉得到我國人民廣泛稱讚。本該是美事一樁,但最後卻在內地引起文化爭議,實在匪夷所思。

姑勿論“武漢加油”是否也能“讓我聽到十四億顆心靈碰撞的聲音”,單是比較兩國熱愛古詩詞的族群,有證據證明日本比中國多嗎?如果沒有,那只能說是捐贈者有心思而已。再說,中國是否缺乏熱愛古詩詞的族群呢?筆者無法統計。單是澳門,熱愛古詩詞並持續創作的文友就有不少,他們有些會在不同節慶的聚會中即興創作,並高聲誦讀,微信私下分享更是從不間斷。可是,一般人卻彷彿和他們處於平行時空,鮮有給予關注,更別說欣賞學習了。讓我記憶猶新的是早年香港有一位中學生喜歡吟唱古詩,並在朗誦節中獲獎無數,但其視頻卻一再被網民嘲笑為核突老套。這邊廂,我們的語文教師教學生詩詞、成語等傳統文化,那邊廂,作家和藝術家卻說這些東西文詞木訥、僵化、缺乏創意;而演講、辯論界又特別喜歡抨擊引經據典的選手“不講人話”。在如此文化氛圍下,哪會想到古詩詞有一天被外人引用,忽然被神化起來。

面對近日的文化爭論,我不禁想問:到底是中國人沒有文化,還是我們從不欣賞自身文化?

聖人遠其子

      陳亢問於伯魚曰:“子亦有異聞乎?”對曰:“未也。”嘗獨立,鯉趨而過庭。曰:“學詩乎?”對曰:“未也。”“不學詩,無以言。”鯉退而學詩。他日又獨立,鯉趨而過庭。曰:“學禮乎?”對曰:“未也。”“不學禮,無以立。”鯉退而學禮。聞斯二者。陳亢退而喜曰:“問一得三,聞詩,聞禮,又聞君子之遠其子也。”

    【摘自:《論語 · 季氏》篇,作者:孔子弟子及其再傳弟子,先秦】

作為萬世師表,孔子在倫理和教育方面都留下了很多寶貴的篇章,唯獨鮮有談及親子教育。有人說,那是因為孔子終其一生只育有一子,且孔鯉比他還要早逝。而筆者則認為,他少有談及其子,主要是基於孔子“遠其子”的育兒觀念所使然。何謂“遠其子”?依筆者之見,非為疏遠兒子之意,而是指“不過份干預和特殊照顧”的狀態。回歸儒家中庸學說,那就是與子女接觸講究分寸、尺度,章法——不是過份親暱,也不是沒有規矩和原則。《論語 · 季氏》篇記載的“孔鯉趨庭”,可印證之:

弟子們總是以為,孔子作為大學問家,一定會格外關照自己的孩子,對他的教育肯定跟別的學生有異,於是弟子陳亢求問於其子孔鯉,結果發現孔子教導自己的兒子,與教導學生的要求完全一致。這除了顯示了孔子的無私,也反映了孔子對其兒子的尊重。故事中,孔子沒有過度干預孩子的生活,也沒有嚴苛的責難之詞,一如他平日與學生之相處,簡單而真切。終其一生,孔鯉的成就都沒有超越父親,但孔子並不以此為恥。

雖然孔子沒有為親子教育留下重要的理論,但其重視孝道和品格修養,輕視功名成就,尊重孩子人格發展的育兒觀,還是值得借鏡的。

無法自學的世代

我小時候,爸媽從來沒擔心過我的作業,最多是問我一句,“你作業做完沒有?”……在我很小的時候,爸媽就明確地告訴我,作業是我自己的,寫不完受懲罰的也是我,爸媽沒有任何責任和義務幫我。

    【摘自:〈孩子做作業,我們到底要不要陪?〉,作者:寧聲響起,每日頭條,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我們這一輩或前輩朋友,當年的學習狀況多如引文所述,因為家長普遍學識不高,除了富人,一般人也請不起補習老師,而坊間也不流行補習服務。所以,無論如何,我們也得自己學習,雖然考上大學的人沒多少,但即使是初中畢業,解決問題的能力也比較強。

時移世易,今天的孩子卻很少能夠獨立完成作業。社會鼓勵家校合作,往往誤以為是“請家長幫助孩子完成作業!”,家長對此力不從心時,神聖的補習社出現了。當個人勞動一旦成為產業,便會開始專業化、模式化。日積月累的應試經驗足以讓孩子在制度中“無往而不利”,但這種“成功”卻未必能夠持久,因為孩子會因此失去獨自解決難題的能力和承擔後果的意識。

“我不想讓孩子去補習社,但老師逼得很緊,我有壓力!”家長A說。

“我不想打電話向家長投訴,但教學要求很高,我有壓力!”教師B說。

家長的壓力源自學校的要求,學校的壓力源自教育制度的重擔,最後大家把壓力外判給補習社,在環環緊扣的問題中,要解決非一朝一夕。要孩子獨自面對困難無疑是殘酷的,但現實生活本就殘酷。因此,教孩子如何面對壓力,汲取經驗,駕馭客觀環境等終身學習的能力顯得重要。知識學習再多或會忘記,成績再亮麗都會成為過去,相信並支持孩子獨力完成作業,包容因經驗不足而產生的小過失,才是家庭教育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