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容與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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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獻身甘作萬矢的,著論求為百世師。

    誓起民權移舊俗,更研哲理牖新知。

    十年以後當思我,舉國猶狂欲語誰?

    【《自勵》選自作品集《百日維新》,作者:梁啟超,中國國家文化歷史出版局,1867年】

“澳門大學畢業典禮風波”時,筆者寫下《大學就是包容》一文,言猶在耳。但面對鄰埠“浸會大學畢業典禮風波”,卻是完全不同的感受,矛盾乎?為此,本人另寫一文,思考大學之道。

畢業典禮是個比較莊嚴肅穆的儀式,相信沒有人會反對的。而學生透過舉牌,表示“支持學者發聲”,是對學校的勸勉,而且學生在台下展示,無礙台上任何儀式進行,其表態理應受到尊重。這與撐黃傘上台領證書有本質上的不同:其一,展示是否向校方反映訴求和勸勉,如非校內事務,是否必須在學校畢業典禮展示不可?其二,撐雨傘上台這事,其實是有礙證書頒發儀式的,去除學生有持傘攻擊嘉賓的可能,證書本應雙手領受,領取後又會握手表示祝賀。當你手握一傘,還能完成整個程序嗎?不能!你祇可單手拿過證書,然後鞠躬示意,或是很狼狽地以拿傘的一隻手夾住證書,再握手接受祝賀,整個程序變得異常別扭。此例一開,孝子將來可捧亡父亡母遺照上台;追星族可帶同偶像照片上台;愛侶又可攜帶另一半所送的鮮花上台;未知我等慈母可否牽着兒子上台……真的有必要把畢業典禮變成炫耀自己的舞台嗎?

我是比較同情陳新滋校長的,當天,整個畢業典禮會場都充滿黃色了,在台下,有撐傘的、拉橫幅的、掛絲帶的……色盲的都知道你的追求吧。但這還不夠,因事情要鬧大才有戲劇張力,作為主人家之一的校長,不可以說介意,因那代表扼殺自由。然後學生會生氣了,叫翌日參加畢業典禮的學生“拒絕從校長手上領取證書”。當一場鬧劇已經上演,陳校長以“獻身甘作萬矢的,十年以後當思我”來堅持自己為人師表的尊嚴,筆者深受感動。

教育是包容而非縱容,校長可以包容學生的無禮,不作處罰,不代表他就要仰人鼻息,放下尊嚴去縱容學生的行為。育人要進退有度,追求民主何嘗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