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物大夢想

 

今天澳門人口中的現實,就只剩下一己物慾 。這並非指以前的人不愛名利或長壽,而是說在他們那隻名為 “現實”的籃子之中,除了自己和家人的物質生活以外,還有其他東西——例如公義、信仰、靑春大冒險之類的。今天這些東西都被放進另一隻名為 “夢想”的籃子裡去了,這使我們的 “現實”,變得前所未有的貧乏和極端。

【《桃花源記:澳門人的台灣想像》,作者:陳力行,兩岸公平網,二○一三年八月】

以上出自澳門靑年的文章在網上得到衆多掌聲,作為長輩,我也想給作者一點掌聲,因為能有如此關心社會、敢言善思的新一代,的確値得驕傲。陳先生在文中大談 “澳門人的台灣想像”,而我和幾位同齡文友卻有感——此文太多作者對過去的想像。如果我吿訴作者,在我母親的一代,升大學可以是個 “夢想”;在我們的一代,去外地留學可以是個“夢想”,那作者今天那些留學過後的無奈,諸如:社運和書店咖啡的失落,也來得太奢侈了吧。你無法想像,拿到奬學金的媽媽曾因為無法交伙食費而需要輟學的現實,和今天沒有開成書店咖啡的現實;為省錢被禁止挑燈夜讀的媽媽連父母之命也無力反抗的現實,與今天沒有達成社會某些訴求的現實,如何同日而語。我想說,台灣固然沒有想像中的美好,而過去也沒有想像中的理想——現實從來都要兼顧,夢想的路從來都很寂寞。夢想只屬於不怕孤獨的少數人,無論在哪個世代。如果你無法放下身段,如果你只是眷戀掌聲,夢想永遠離你很遠。

最近我家小B愛上名為“小B大任務”的電視節目,兒子總是問“媽媽,為什麼小孩子要哭?”,我會吿訴他們:“因為有困難,所以哭,但只要擦乾眼淚繼續上路,就能完成大任務!”每個年代的人都必經小人物的階段,需要兼顧理想和現實。作為一個小家長,我在兼顧自身工作和家庭的同時,立志開闢“澳門兒童文學”的大任務,不需要掌聲——只要把握機會。相對過去,這年頭有更多的機會,還是小人物的靑年朋友,如何放下桃花源的幻想,在理想和現實中找平衡,才是成長的大任務!

扮忙與白忙

 一隻狐狸發現一雞窩,卻因為太胖穿不進柵欄。於是餓了三天,終於進入。可飽餐後又出不去了,只好重新餓了三天才出去。最終牠哀嘆自己在這個過程中除了過了個嘴癮,基本上是白忙活了。

【《全世界的錢也買不回自己的一生》,作者:佚名,萬維讀者網,二○一三年七月】

寂然佳作《扮忙之忙》可謂細嚼有味,愼思回甘。與文中描述的“扮忙者”相反,我是那種與生俱來喜歡做事的人。有一年暑假,我跑去當化妝品銷售員,當同事們忙於說是非時,我卻躱到一角點貨,因為不同品牌背後的設計意念讓我着迷;我也會爭着去擦玻璃,因為抹去巨型玻璃上的微塵看世界,彷彿看到生命的另一境界。大學畢業後,我幾乎不曾停止過工作,就連僅有的三個月轉職期,也跑去當圖書管理員,朋友知道後驚訝地問“時薪幾多錢?你係咪發錢寒?”,我高興地答“其實我係自薦去做義工嘅!但竟然有錢收,你話幾好呢!”——毫無疑問,我工作的快感源自一種眞實體驗的趣味,形同一些人喜歡旅行的體驗一樣。

可是,“愛忙”的特性並未為我帶來工作上的效益,很快地,我發現會說是非的同事,營銷技巧比我高,業績也比我好;熱心分享資訊的同事,人際關係比我強,更容易得到工作上的助力。引用我爸的老話是“勤力唔係大晒,好似鄕下D牛咁——白忙”。在學校裏,我們以為“業精於勤”,但實質上,社會講求人脈,“扮忙”一族不是無所作為——談是非、說旅遊、論時事等,實質就是“搞關係”,在管理學角度,他們具有一定的生存優勢。於是,傑出的“扮忙”朋友送我引文故事,大意是“我們扮忙的,即使沒成就,也叫過得快活,不像你——白忙”,而我總也高調反駁:“狐狸總算過了嘴癮,否則等死時間如何打發?”——老實說,對於寧願擦玻璃,也不想“搞關係”的我,快樂的定義顯然和他們不一樣。當中沒有誰比誰更強,只有哪種方式更貼近人的個性——工作上,我們要執着的不是狀態,而是心態,無論“扮忙”或是“白忙”,只要忙得快樂、有所作為,總比“不忙”有價値。

《遺言•下灣街廿三號》

如果,園的一角尚有青草
蟲就不會餓死
如果,牆的邊緣還長青苔
心就不致蒼涼
雲兒不曾留戀寂寞的窗櫺
陽光不曾溫暖冰冷的記憶
老去的骨骼撐不住靈魂
意志一角一角地墮落
歸去來兮
落幕,是我唯一的安息

如果,人們尚會念舊
我就不致生不如死
如果,人們懷有慈悲
我就不用以活著的尊嚴去悼念你們已死的價值

打破了的“小豬撲滿”

閱讀就像每天存小豬撲滿,持續累積生命的能量……

【《不敎孩子,只說故事》,作者:張大光,如何出版社有限公司,二○一○年十二月】

“由高小、初中、高中到大專,你覺得哪個層次的孩子最難敎?”這是學生經常向我打探的問題,其實我覺得“都難敎”——因為每個階段都有其難處,但也可以說“都不難敎”——因為學校優勝劣敗的制度,可以逼使學生為自己負責。甚麼人最難敎呢?自己的子女最難敎,因為再壞也得敎。自從為人母,我便開始實踐親子閱讀,當中付出的努力比在課堂大得多——即使孩子失神、追逐、哭鬧,甚至撕破書冊,你都必須提醒自己,那是不要緊的,然後繼續陶醉地讀下去。有一天,小兒子發難 “我最討厭閱讀!”我壓着怒火,柔聲地道:“是呀!媽媽像你這年紀也不愛閱讀,哥哥也是,但讀着讀着,人就聰明起來,後來就喜歡了!”然後繼續輕鬆愉快地讀下去……親子閱讀是艱辛的,因為處罰並無效果,而且沒有領導、家長和學生給你一句“老師,辛苦了!”,也永遠無法在當中取得甚麼奬項,甚至沒有一份考卷可以評量你的付出。推使我堅持下去的是一個信念——閱讀就像每天存小豬撲滿。

作為媽媽,我不知道自己的堅持是否具意義,因為澳門的新一代已不需要“小豬撲滿”。由於“粥多僧少”,坊間大小比賽如“鬥大遊戲”,奬金一個比一個強。這邊廂,我還在抱怨奬金極豐的辯論比賽害我流失學員;那邊廂已得悉某短片拍攝比賽,冠軍奬金高達五萬。加上大大小小兼職利誘,無怪乎奬金再高的比賽培訓活動,依然無人問津——因為大家珍視的是奬金,而不是學習。“學如不及,猶恐失之”的年代已經過去了,大家總是臨渴掘井地應付比賽,然後理所當然地等待收成。從小到大,我人比較笨,於是三十多年來,我每天給自己的“小豬撲滿”放一塊錢。我的學生呢?以兼職最低時薪計算,他們應付一個星期比賽便犧牲數千元,偉大乎!我無法算清這道得失的數學題,只得輕鬆愉快地敎下去……

尋找澳門的兒童文學

     兒童文學就是敎育兒童的文學。是作家運用兒童能夠理解的語言創作出來的,由兒童的感官可以直接領會其精神實質的文學。

【《甚麼是兒童文學?》(靑華網),作者:幼稚園,《才藝敎育》,二○○七年四月】

自從成為母親,我就開始尋找兒童文學,像當年月薪只有十多元人民幣的老媽願意花十分之一的工資,給我這黃毛小孩買書的苦心。甚麼書適合孩子閱讀?在全民皆推廣閱讀的今天,這是多數父母想了解的問題,答案實也不少:繪本、故事、散文、科普讀物……在澳門,就是很少提起“兒童文學”。有一年,我向合作多年的親子讀物編輯組提議開個 “兒童文學”的專題,反應竟是 “文學對兒童來說太深奧了吧?”,其實以上所有類別的作品,不都是 “兒童文學”嗎?後來欄目還是開了,作為提議者,我自然有責任讓其生存,為了讓孩子讀到更多的情感認同,我又再努力尋找澳門的兒童文學,可最終還是找不到。

為甚麼澳門沒有兒童文學呢?對於作家,大概覺得寫兒童文學是大材小用,而對於一般家長,又覺得文學這名目太深奧。這是我當時的結論,旣無作家之才情,又喜好文字塗鴉的我,唯有親自動筆。為不致丢人,我翻了些書,發覺外面世界無限風光——各地兒童文學都很興旺,且多數有名的文學奬都設有 “兒童文學組”,唯獨澳門的沒有。願意接收兒童文學的讀物是一本季刋,加上篇幅所限,兩年了,作為無酬的家長義工,也只刋登過三篇。旣無報酬,又沒篇幅,要啟齒請高人動筆,一言概之曰:難!

衆裏尋他千百度,“澳門兒童文學”竟在書展當眼處——那是一張題為“澳門兒童文學”的傳單。耀目的鮮橙給我陽光般的溫暖,可是一經細看,火就滅了——那只是歡迎中小學生投稿的地方。我把傳單貼上面書,引來一陣爭論,甚麼是兒童文學?是為孩子寫的,還是孩子自己寫的?其實是兩者皆可,但在澳門,從來沒有歡迎成人寫兒童文學的園地。文友笑我無酬求寫是“頂爛市”,但澳門兒童文學根本沒市,又何以“頂爛市”?看來要圓這個心願唯有寄望兒子了!


從網上換物的經歷談起

 

在制度林立的世界裡,一邊是冰冷無情的明規則,一邊是潛滋暗湧的潛規則。制度本應為世界和諧美好而生,又何以成為將公平正義置放於冰冷無情案板上的冷血殺手?

【《智慧生長在人性深處》,作者:胡豔麗,《城市經濟導報》,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十年前,我買了一雙喜歡的高跟皮靴,為了讓皮上的暗花不致磨損,我把它安在一個精緻的盒子內,並在細小鞋櫃中佔據了最大的領土。我也會定期拿出來上鞋油和試穿,且一年比一年肯定——“小高跟”根本不是屬於我這種粗人的。可惜再好的貨色都敵不過年月,因為少穿,皮質一年比一年硬,正在發愁之際,朋友給我傳來一個面書換物群組。組內各人都把自己“曾經深愛已無用”之物以極低之價値和別人交換,更難能可貴的是,物主還會貼心地交代物件的小缺陷,而換物雙方也會不厭其煩地協商交收地點,甚至送出小禮致謝。於是我也嘗試為深愛之物找個新主人,取物者是什麼年紀和樣貌?我記不住了,難忘的是她事後給我的私訊,意謂“鞋子合腳,款式和質量很好,我很喜歡”。未幾,我又在網上換得一套二十年前,我和丈夫剛相識時他珍藏的漫畫。換物時因為一點小意外,我還請她吃了頓午飯,我說:“漫畫是我老公的,因為不小心遺失了……”她說:“書留下也是因為男朋友,人去情逝,物不欲留下……”這是我最初的換物經歷,簡單而美好,我覺得,大家交換的,不僅僅是物質,而是一種情懷、一份懷關。

任何關係的最初都是美好的,換物群組也不例外。隨着組員不斷增加,相繼出現不同的投訴聲:為什麼我必須為他多走幾步?為什麼他先換給別人?為什麼貨不對辦?為此,版主由一個“換物作樂”的簡單理念,變成了十多條艱深規則,但情況卻是變本加厲,組內有更多不滿於現況的人群,爭相引用規則相互指駡……這就是社會制度的起源嗎?規則保護了人的權益,也更大程度地維護了人對私利的執着。相較之下,我更留戀沒有制度下所表現出的人性善美,可惜一切顯然無法回到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