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覓我所仰望的共同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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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是一種人創造的對象,以某種方式崇拜……”因為崇尚理性,我在自己的閱讀長河中,並沒有特定的崇拜對象。在閱讀的習慣上,我是個不折不扣的俗人,喜歡也好,不喜歡也好,凡是被稱佳作,我都樂意慕名而讀。因為資質所限,我缺乏拋書包的能力,往往只能捕捉一些影像或留住一點氣息。

人生中,我第一個愛上的作家是安徒生,跟其他兒童文學家不一樣,安徒生的故事是以陰暗作為基調的,他特別愛寫悲劇,例如:身世可憐的醜小鴨、失落於愛情的人漁公主、以及帶出人性弱點的 “新衣國王”。儘管如此,安徒生卻不是黯淡的,故事中的光芒正來源於暗──光與暗是相對的,只有暗能把光明襯托得更亮。

承接童年的愛好,我一直都比較喜歡書寫社會陰暗面的作家,例如:魯迅和米蘭•昆德拉:

“令她反感的,遠不是世界的醜陋,而是這個世界所戴的漂亮面具。”(<生命中不能承受的輕>,米蘭•昆德拉)

我並沒有愛上完美,因為完美主義的追求只能化作虛無。站在兩位巨人的腳下,我能夠感覺到生命的偉大正源自它的卑微,如魯迅筆下的野草:

“根本不深,花葉不美……當生存時,還是將遭踐踏,將遭刪刈,直至於死亡而朽腐。但我坦然,欣然。我將大笑,我將歌唱。”(<野草題詞>,魯迅)。

兩個來自不同文化氛圍的作家,不知怎的,給我一種相似的感覺,不過我愛上米蘭的年紀,卻遠不如魯迅時的火熱。魯迅是我年少時唯一迷戀過的作家,為了追星,我會不惜囫圇吞棗,吞下那些生澀難懂的雜文,也會追訪他的愛情史,仿佛自己將會成為講台下愛慕他的幸運兒許小姐那樣,我甚至因為得悉魯迅只有一米五八的身高而失落過一陣子,但無論如何,他仍然給我留下神聖而高大的身影。走過少年輕狂的歲月,我才讀到米蘭•昆德拉,熱愛的程度便顯得溫和。

文壇上,對於以上兩位的讚美和批評都很多,特別是對魯迅的,多得讓人煩膩。最後,我乾脆就不看評論了,我喜歡自己眼中的他們:永遠的愛恨分明和充滿激情。

在基調上,米蘭和魯迅都是抗傳統、反體制的代表人,你很難想像,我還精神分裂地愛上了另一個時代巨人──千百年來被封建皇朝奉為神明的至聖先師孔子。我對孔子的熱愛,由讀<論語>開始,在書中,孔子是個可愛可親的老師。最難忘的一段師生逸事記於魯迅的《中國小說史略》:

孔子嘗游於山,使子路取水。逢虎于水所,與共戰,攬尾得之,內懷中;取水還。問孔子曰,“上士殺虎如之何?”子曰,“上士殺虎持虎頭。”又問曰,“中士殺虎如之何?”子曰,“中士殺虎持虎耳。”又問,“下士殺虎如之何?”子曰,“下士殺虎捉虎尾。”子路出尾棄之,因恚孔子曰,“夫子知水所有虎,使我取水,是欲死我。”乃懷石盤欲中孔子,又問“上士殺人如之何?”子曰,“上士殺人使筆端。”又問曰,“中士殺人如之何?”子曰,“中士殺人用舌端。”又問“下士殺人如之何?”子曰,“下士殺人懷石盤。”子路出而棄之,於是心服。

孔子是我在教育工作方面的啟蒙老師,在他的師生逸事中,讓我感受到教育事業的至誠和喜悅,儘管“君臣、父子”的階級觀念長期被批判。孔子是人,不是神,我不想為他的缺憾作任何掩飾,我覺得 “聖人皆有錯”的結論已經是最好的答案。無論如何,孔子對仁愛的堅持和中庸的處世態度時刻警醒著我,讓我儘管被辱為 “犬儒”的時候,仍然堅持平等理性的思考和包容仁愛的態度。

到目前為止,唯一讓我愛上的女性作家擁有一個很男性化的名字──龍應台。人到中年,當我還沒有飛到自己理想的高度,便要開始為 “新生命的理想”忙碌的年頭,我慶幸遇上了她──一個既具有女性柔情,又具有豪傑氣魄的女作家。

“幸福就是,生活中不必時時恐懼。幸福就是,尋常的人兒依舊。幸福就是,早上揮手說“再見”的人,晚上又平平常常地回來了,書包丟在同一個角落,臭球鞋塞在同一張椅下。”(<目送>,龍應台)

是龍應台讓我體會到一份專屬於家庭的細水長流的愛,也是她讓我了解到理想和家庭兼容的可能性。龍應台給我留下的生命啟迪是最接近生活的,這些年來,我一直踏著她的腳印前行,立志要像她那樣和孩子一起成長,我也希望自己可以仿傚她,和兒子一起讀完全套<三國演義>和各大名著……與其說我崇拜龍應台,不如說我羨慕她:羨慕她的才華、羨慕她的志氣,還有幸福的家庭,唯一讓我有所婉惜的,是她從政的路。如果可以選擇,我多麼希望龍應台永遠是書中慈愛善良的母親,那麼,她就不用誠懇地說“我愛死學運的學生,但我希望他們盡快回家”,也遭反對者辱罵……但這也是我愛她的原因,我忽然想起,所有讓我鍾愛的作家們都是能夠撐起天地的。龍應台用自己向世界證明了 “修行的路總是孤獨的,因為智慧必然來自孤獨”。

必須承認,我不是一個唯美主義的文學愛好者,我沒有眷戀美麗文字和意境,卻愛上了美麗的人格和思想。我鍾愛願意放下安逸的生活和完美的追求,走進黑暗中尋找光明的作家。我沒有統計過以上五人到底有多少共同點,但他們都選擇性地融合成一個統一的主體──那就是我,一個記憶系統有缺失的讀者。縱然在閱讀的歷程上,我經常遺失掉重要的細節,但卻找到了自己。

後記:

‪#‎近年來感覺最難動筆的一篇文章‬#
因為完美主義,以前我在校寫作文,多是無法完成的,而一篇參賽文章又要花”死去活來”的努力,為了不再自我折磨,我中學畢業後決定再不寫作了……任何事,去到為迎合世界,得到獎賞而做,註定是無法長久的.

自從開始辯論,我才訓練出”有前無後,打死罷就”的爛勁,因為日子有功,我寫稿能力也是比多數人強的,故有”發稿機器”的稱號,且成就了我今天的工作,自從開始明白”花時間不代表好”的道理,我寫作也就愉快多了,也不會再思考是否被認同,得成就這些事了,所以近年我寫作的風格變成”隨手寫”,”輕鬆寫”.

然而,在文壇偶像這個主題上,傷腦筋的不再是自己寫得好不好,而是應視誰為偶像,偶像的本身,未必需要最好,因為最愛和最好不是同一回事,但那至少要是你所仰望的人,而文壇偶像,某程度也透視著一個寫作人的理想和追求,我想了半個月,因為無法落實寫誰,有過放棄的念頭,最後還是鼓足勇氣交了,我想,文章不見得很好,但有一點是肯定的:它不是一篇行貨,它是經過長久的深思熟慮才寫成的.而選擇文壇偶像的嚴謹性,一如我對寫作的忠誠:勇於試煉且反覆思量.

當中的好幾位,我其實經常提的,如:安徒生,魯迅.米蘭昆德拉,龍應台,比較少提的會是孔子,很多人問我為什麼喜歡那個談孔子的徵文比賽?那是因為我想走近聖人多一點點呀.不敢說自己真的懂得很多,但至少我願意去懂,然後再批判.一如魯迅,多少年來,儒家思想不停被政治利用,無論是撐還是反,都帶著從政者的用心,為求目的,不擇手段地抹黑和踐踏自己的傳統文化,和為了鞏固政權,不擇手段去演繹儒家思想的政客一樣可恥,因為我熱愛儒家,掛著民主鬥士的朋友會叫我”犬儒”,其實犬儒是另一個學派,其追求和儒家入世觀是截然不同的,當你對一種文化從不理解,也從不打算理解,那不求甚解的激情,會比”犬儒”更高貴嗎?犬本是人類摯友,而不學無術者,恐怕是”犬也不如”.

最後,送上文章結語:必須承認,我不是一個唯美主義的文學愛好者,我沒有眷戀美麗文字和意境,卻愛上了美麗的人格和思想。我鍾愛願意放下安逸的生活和完美的追求,走進黑暗中尋找光明的作家。我沒有統計過以上五人到底有多少共同點,但他們都選擇性地融合成一個統一的主體──那就是我,一個記憶系統有缺失的讀者。縱然在閱讀的歷程上,我經常遺失掉重要的細節,但卻找到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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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情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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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出先祖的屍骨
用冰冷的雙手折出自由的雙翅
天空是屬於開拓者的,你深信
然後用火熱的雙眼在虛擬的天空飛
你用慾望點燃火紅,照出了天空的白
還有心的空洞
賣掉故鄉的山墳
用千年的血脈換取自由的永生
天堂是賜予革命者的,你無悔
然後用冷漠的靈魂在生命冊中寫下自豪的名字
你以榮譽點亮夢想,映出了良心的暗
還有人的偽善
曾幾何時,正義可以不擇手段?
曾幾何時,良知可以不分是非?
曾幾何時,尊重需要區分立場?
曾幾何時,美麗可以只論顏色?
那個時候,自由的花結出了自由的果
帶著故土腐肉的鮮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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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叮噹」遇上「多啦A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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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井底之蛙既我第一次認識廣東話詩,超開心!唔識,又好想學人寫番首,於是瘋瘋癲癲咁起行,發覺廣東話詩其實好難寫,有志者不妨又試下!人生第一首,請發笑:

當「叮噹」遇上「多啦A夢」

老豆同我講:唔捨得「叮噹」
我話門鐘早幾日換過
佢話「叮噹」就係「叮噹」
換左個聲就唔再係「叮噹」
我話「鐘聲」就係「鐘聲」
換左把聲都仲係門鐘

我同老豆講:好掛住「多啦A夢」
佢覺得我係度發夢
問我到底夢有幾多種?
A夢同A片係咪異曲同工?
我話佢諗多左
佢叫我睇少陣
於是我哋決定一齊睇少少
最後竟然見到「大雄」
知道「叮噹」就係「多啦A夢」
「靜怡」和「靜香」並無唔同
好彩「大雄」仲係「大雄」

「叮噹」仲係「叮噹」
「多啦A夢」仲係「多啦A夢」
個名改左,把聲其實無唔同
「今日嘅地球」同「明日嘅地球」仲係「地球」
「保全叔」去左「明日嘅地球」找「叮噹」定「多啦A夢」?
「找叮噹嘅保全叔」同「找多啦A夢嘅保全叔」都仲係「保全叔」
換左時空,記憶其實仲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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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自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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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做自己,比死亡更可怕。死亡就只是終結了,不能做自己,卻是永遠醒不過來的噩夢。如果不能做自己,哪怕擁有再多別人渴望的東西,也會不滿足;哪怕過着令人稱羨的生活,也不會快樂。

    【〈原來是我最大的恐懼〉摘自《那些美好時光》,作者:張曼娟,皇冠文化出版有限公司,2010年5月】

一年之始,各人都在思考着新計劃、新動向。“少說話,多做事,年紀不小了,社交網站這種是非地應該少言,特別是議事說理類的,只會得罪人多,稱呼人少……”朋友好言相勸。所謂“苦口良藥”,在我眼中,願意開口勸諫我的都是良朋,我絕對意見接受,態度照舊。在保守的小城文化中,敢言等於“得罪人”是肯定的,但敢言本身不是罪過。在工作場景中,保持溫和、克制,息事寧人也許是必須的,當放下重任,連去社交網站閒聊,也得面面俱圓,也未免太可怕了。所以,我當感恩有良朋的好言相勸,但卻依然故我,因為:“取悅世界”和 “堅持自己”之間,沒有所謂的對錯,那只是一種取捨,而經過深思熟慮後,我選擇了後者。在尊重和包容他人意見的情況下,我期望朋友們也一樣尊重和包容我的選擇。

人的痛苦往往來源於自己:因為在乎,所以才難受。其實,我在網上遇到言語攻擊是不會難受的。萍水相逢,有機會談談國家大事,乃至生活小節,可以執着甚麼呢?我真的不懂。毫無疑問地,在生活中,我也有在乎的時候,如:我的枕邊人。我們青春少艾之時就相識相戀了,和所有凡人一樣 “能得愛人一句讚美,勝過千言萬語”,但他就是腦部麻痺,無論我送甚麼禮物,作甚麼打扮,他似乎都沒有反應。為此,我耿耿於懷了一陣,甚至還自卑失落過好些日子。然而,隨着年月增長卻倏然發現:沒有過多的喜惡,讓人樂得自在。於是我開始明白:找個不拘禮物,不論美醜,也包容我的人,太好!

我沒有變成別人最喜歡的樣子,但是,我變成了自己最喜歡的樣子——這是我最珍視的一種幸福。謝謝網友們一直以來的尊重和包容,我的確不是一個怎樣完美的人,但那是真實而幸福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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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首哲理的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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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終是無可抗拒的,只得多言老的優勝:有人生的歷練,是智慧的結晶,老是安祥、是優雅,是首哲理詩。

    【《頭上彩虹》,林中英,作家出版社,2014年8月】

“你皮膚很白皙,就是有點雀斑。”、“看!我們年紀大了,苦紋就明顯了,臉頰的肉垂下來,還有眉稍眼角的皺紋都長出來了,多顯老!”售賣化妝品的女士站在我身後,努力地指出我臉上的年輪。坐在鏡前的我,卻用同樣的仔細度打量着站在身後那張一絲不苟的臉:在沒有浮現任何斑紋的皮膚上,勾勒出的輪廓玲瓏有致,鼻尖和下巴甚至完美得有點不自然。我敢說,那是美麗的,一如芭比娃娃的精巧,但硬繃繃的臉面卻缺乏鮮活的人的氣息。

當世人都只留戀年輕緊緻的美,我卻愛上歲月的痕跡。很多學生笑我不老,其實不老的,只是氣質和心境。去除外在裝扮,我覺得自己臉上的改變還是明顯的:因為皮膚鬆弛,上揚的眼角下垂了,眼睛明顯張得比年輕時的大,而散在周邊的一堆細絲,可以和眼睛笑出一朵花。往年緊緻的臉蛋鬆軟了,淺笑也能讓嘴角擠出很多笑窩來。比較不好看的算是腮角下巴吧,失去了往日的清秀,卻又添了幾分慈祥。以前常說藝人整容,我覺得並不必然,因為人的臉容的確是會隨年月、甚至刻下生活際遇改變的。所謂相由心生,能夠越老越美的親朋戚友其實不少,外婆是記憶中的翹楚。年輕的外婆不算是美人胚子,加上生於戰亂世代,沒可能有任何保養的機會,人不到六十,已經活像老太婆:皺紋長了很多,牙齒卻掉了大半,到了兒孫滿堂之年,乾脆把牙齒全部拔掉,換了一口假牙。自從有了一口整齊潔白的牙,外婆就不一樣了,可以重新品嘗以前無法咬食的美食佳餚,可以更自信地談笑風生,臉上猶如掛着一顆笑口棗,整個人都光彩亮麗起來,外貌明顯比照片中的少女模樣更具風采。

青蔥翡綠的幼苗很美,蒼勁有力的老榕何嘗不是?其實,美麗不在於年月,而在於生命是否具“生氣”。能夠順應自然,心境自然常青。坦然地接受“老”、欣賞“老”,方才做到:老是安祥、是優雅,是首哲理詩。

後記:

一年將結,新年對於中年人來說不是慶典,而是提醒:又老一年了!到了學生也當爸媽的年頭,大家喜宴共聚,總喜歡打趣說我”吃了防腐劑”,並請教我保養之道.老實說,我不是個懂得養生之人,每次朋友請我測身體年齡,我都是不輕的,說”不老的”頂多是心境,一個不每天都把防老放口邊的人,表現出的率性是年輕的吧.”當世人都只留戀年輕緊緻的美,我卻愛上歲月的痕跡:因為皮膚鬆弛,上揚的眼角下垂了,眼睛明顯張得比年輕時的大,而散在周邊的一堆細絲,可以和眼睛笑出一朵花。往年緊緻的臉蛋鬆軟了,淺笑也能讓嘴角擠出很多笑窩來。比較不好看的算是腮角下巴吧,失去了往日的清秀,卻又添了幾分慈祥。以前常說藝人整容,我覺得並不必然,因為人的臉容的確是會隨年月、甚至刻下生活際遇改變的。所謂相由心生,能夠越老越美的親朋戚友其實不少”,如引文的作者林中英女士身上的睿智和自然,比外在的無瑕緊緻更迷人,

今天是林中英女士在澳日最後一個工作天了,其實寫作本文之時,我就是想著她的,但因為當時她並未對外公佈消息,我也不好意思張揚事情,直至大家開始為她籌備歡送活動……這些年來,得笑姐關懷備至,殷殷勉勵,當中的感恩,一言難盡,僅以本文致意,祝賀人如其文: 老,終是無可抗拒的,只得多言老的優勝:有人生的歷練,是智慧的結晶,老是安祥、是優雅,是首哲理詩。

青蔥翡綠的幼苗很美,蒼勁有力的老榕何嘗不是?其實,美麗不在於年月,而在於生命是否具“生氣”。能夠順應自然,心境自然常青。坦然地接受“老”、欣賞“老”,方才做到:老是安祥、是優雅,是首哲理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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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想知的親子聊天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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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想知的親子聊天術

    《窩心!父母最想知道的親子聊天術!》

    作者:陳安儀

    出版社:野人出版社

    出版日:2010年3月

“養兒一百歲,長憂九十九”,但現實中多少父母為子女赴湯蹈火,卻不得好報,近年鄰埠幾宗軾親案件,都與家長“苦心栽培”有關。現今的親子問題,不僅僅在於關愛不足,而是“你的愛不是我想要的”,可見溝通的重要性。父母以為“日日都同佢講野!”,就等於溝通了,殊不知,那只是單向施壓,並沒有真正了解孩子內心。

筆者認為,有互動的談話才叫溝通,書中把此定性為:聊天。而愉悅的、能夠觸及內心深處的感覺,為之“窩心”。全書分為五章,分別是:“甜言蜜語”、“生活大小事”、“小故事大道理”、“妙問怪答”、“寫給父母”。

個人最愛“甜言蜜語”的部分。作為含蓄的中華民族,我們彷彿先天缺乏“甜言蜜語”的細胞。談到親子之愛,我會記起〈背影〉中父親笨拙的畫面,還有〈媽媽的手〉中,那些用生活雕刻而成的痕跡……當父母垂垂老去,方才發覺自己一直身在福中,甚至也來不及,或是不好意思給對方一包“甜言蜜語”,會不會有點可惜?其實,西方很強調“甜言蜜語”的重要性,作者告訴我們,親子“甜言蜜語”不單單是為了討好對方,而是要釀造生活的幸福感。

根據心理學研究,感受被愛的孩子,較容易形成樂觀的個性,樂觀的人即使面對挫折,也不容易迷失,且表現出積極向上的特性。文中鼓勵父母多說“我愛你”、“好想你”、“喜歡你”等“甜言蜜語”,並主動向孩子詢問“你覺得爸爸媽媽什麼時候最愛你?”以了解孩子對愛的需求和喜好。

除了“甜言蜜語”,書中嚴厲告誡我們:別把質問當聊天,聊天必須堅守不評價、不說教、容許分歧的原則,並提供了五大聊天術:

一、問細節,不問概念。

二、從別人的瑣事談起。

三、不要“否定”,只要“同理”。

四、不要“說教”,只要“傾聽”。

五、要有親密的肢體語言。

為避免淪為“說教”,聊天時段應該與教訓時間分開,別給孩子“想教訓我才談話”的功利感,主動創設“金色時光”,如:一起做飯、一起吃飯等開心聊天的機會。要緊記,聊天是雙向的,為避免審問的效果,分享要“有來有往”,當父母願意主動談及自己,孩子自然也會有所回報。作者認為,孩子對父母的成長是充滿好奇的,所以,父母不妨有意識地談及自己的經歷,特別在建立彼此同理心的時候,如:我也曾經失敗、我也會被人取笑等。

感受最深的是“妙問怪答”部分。筆者平日特別喜歡把自己和兒子的對話記下來與網友分享,因為小孩子看世界的角度非常獨特:有時很詩意、有時很幽默、有時又很感人……作者和我的想法相同:要欣賞孩子的獨特性,肯定其求知的意義,接受他們天馬行空的發問,並盡量給予解答,或共同尋找答案。當然,也有來者不善的時候,面對孩子的惡意挑釁,必須保持心平氣和:盡量釋出善意,表現同理,或出奇不意,分散焦點。言詞傷人,失言乃無可避免,特別是年少的,語文能力相對較弱的孩子,不應作出負面的人格判斷,因為寬容的父母才能教出仁厚的孩子。

總的來說,這本書有點大塊頭,但當中涉及很多育兒熱話和生活片段,比較有趣的是,每節均有網絡迴響摘錄,讀者即席提出的問題真實,且具針對性。本書特別適合喜歡海量閱讀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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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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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夫妻都是因為寬容和忍讓才將歲月凝固成永恆!在相知相守中習慣了對方的每一個細節,在風風雨雨中長久地生活在一起,無論是愛情還是責任,久而久之都成了親情。

    【《愛情是曾經擁有,婚姻卻是天長地久》,作者:李京倫,博客“海風浪浪天空藍”,2010年6月21日】

“老公和子女,誰更重要?”文友在面書的發問,誘發我連日的思考:從得到愛的角度,當然是老公重要。但當愛情不是永恆,子女則會比伴侶更有歸屬感,因為兒女永遠是自己的,老公隨時可變別人的。把愛情關係放首位的朋友,幸運的話,會有比較甜蜜的婚姻生活,但他們面對不理想的狀况的能力也會較低,因為,在講求戀愛自由的今天,婚姻關係已不再是一生一世的承諾,天涯何處無芳草,為了尋找眞愛,離婚、單親家庭變得越來越普遍。

為了成為好媽媽,我近年開始讀有關親子敎育的書,其中讀到一語令我反思良久:天長地久是給孩子最好的禮物--根據各國硏究,大部分問題靑年來自破碎家庭,因此,很多婚姻敎育提倡:為了孩子,讓我們關係更好。最近幾年,面對身邊朋友的婚姻問題,我會熱衷分享這套理論和方法:把老公當孩子一樣看待吧,你知道他個性如此,就別計較。順着他的本性,多欣賞、多鼓勵、多體諒,大家關係自然好。我收到95%的回覆是:我也有個性的,為什麼得到好待遇“當孩子一樣看待,順着本性,多欣賞、多鼓勵、多體諒……”的人不是我?如果一早知道嫁給他要這樣,我何必嫁?他求婚的時候就不是這樣說的!於是,認為“夫妻關係更重要”的朋友,多數會選擇離婚,而着重親子關係的卻反而願意努力修補,因為 “天長地久是給孩子最好的禮物”。然而,在愛情至上的思維中,這取捨顯得旣無奈,又悲涼。

其實,問題到了最後,關鍵在於何謂“重要”?“重要”的意義是指“更需要”,還是“更重視”?如果,認為伴侶重要只是因為需要愛和陪伴,婚姻並不是唯一的途徑,只有“更重視”,願意為對方付出親情一樣無私的包容,才是體現婚姻最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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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容與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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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獻身甘作萬矢的,著論求為百世師。

    誓起民權移舊俗,更研哲理牖新知。

    十年以後當思我,舉國猶狂欲語誰?

    【《自勵》選自作品集《百日維新》,作者:梁啟超,中國國家文化歷史出版局,1867年】

“澳門大學畢業典禮風波”時,筆者寫下《大學就是包容》一文,言猶在耳。但面對鄰埠“浸會大學畢業典禮風波”,卻是完全不同的感受,矛盾乎?為此,本人另寫一文,思考大學之道。

畢業典禮是個比較莊嚴肅穆的儀式,相信沒有人會反對的。而學生透過舉牌,表示“支持學者發聲”,是對學校的勸勉,而且學生在台下展示,無礙台上任何儀式進行,其表態理應受到尊重。這與撐黃傘上台領證書有本質上的不同:其一,展示是否向校方反映訴求和勸勉,如非校內事務,是否必須在學校畢業典禮展示不可?其二,撐雨傘上台這事,其實是有礙證書頒發儀式的,去除學生有持傘攻擊嘉賓的可能,證書本應雙手領受,領取後又會握手表示祝賀。當你手握一傘,還能完成整個程序嗎?不能!你祇可單手拿過證書,然後鞠躬示意,或是很狼狽地以拿傘的一隻手夾住證書,再握手接受祝賀,整個程序變得異常別扭。此例一開,孝子將來可捧亡父亡母遺照上台;追星族可帶同偶像照片上台;愛侶又可攜帶另一半所送的鮮花上台;未知我等慈母可否牽着兒子上台……真的有必要把畢業典禮變成炫耀自己的舞台嗎?

我是比較同情陳新滋校長的,當天,整個畢業典禮會場都充滿黃色了,在台下,有撐傘的、拉橫幅的、掛絲帶的……色盲的都知道你的追求吧。但這還不夠,因事情要鬧大才有戲劇張力,作為主人家之一的校長,不可以說介意,因那代表扼殺自由。然後學生會生氣了,叫翌日參加畢業典禮的學生“拒絕從校長手上領取證書”。當一場鬧劇已經上演,陳校長以“獻身甘作萬矢的,十年以後當思我”來堅持自己為人師表的尊嚴,筆者深受感動。

教育是包容而非縱容,校長可以包容學生的無禮,不作處罰,不代表他就要仰人鼻息,放下尊嚴去縱容學生的行為。育人要進退有度,追求民主何嘗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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